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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山西

政策法规 2019-06-15 16:2719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山西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6月11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和提出相关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就我市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山西省《实施办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康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建泰及秘书长牛金生参加。

  开展执法检查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培训学习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山西省《实施办法》,听取了市卫健委、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单位关于贯彻实施老年人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市二院医养结合护理院、市养老院,武乡县养老院、丰州镇南亭村日间照料中心,潞州区太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照护院、西街街道瓦窑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地实地查看,详细了解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老年人享受社会优待的措施及落实情况等。在执法检查组赴部分县区重点检查时,还委托黎城、沁县、沁源三个县的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

  郭康锋对各县区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指出,老年群体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应对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到来,进一步促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市深入贯彻实施。他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老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经费保障和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实施工作;要完善政策支持,激发社会养老活力,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养老保障服务水平,为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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