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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震宁率队来镇开展 《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

政策法规 2019-06-27 02:2361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本报讯 21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震宁率队,来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市长张叶飞陪同执法检查。

  上午,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检查了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苏南人力资源市场和镇江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基地,并详细询问,对我市在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中的信息化应用表示肯定。在下午举行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镇江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汇报》。

  在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后,陈震宁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上所做的工作,认为成绩显著、措施到位。对于我市更好地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陈震宁说,就业是最大、最首要的民生,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把稳就业放在突出位置,把就业环境优化打造成镇江的亮丽名片;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中的担当和作为,围绕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就业、全面推进区域内就业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发挥在促进就业中的社会责任和作用;发挥改革牵引作用,破解就业难题;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张叶飞表态说,镇江将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推动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坚决提高站位,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坚决落实整改,迅速在全市开展就业政策支持、就业服务、重点人群就业援助等等情况的排查整治,坚持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坚决强化保障,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加大经费统筹,加强政策托底,完善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全力保障就业者合法权益;坚决压实责任,压实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人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就业促进法》和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洪水陪同执法检查,表态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切实履行好人大在推进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中的监督职能。

  据介绍,自2008年1月1日《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深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突出就业优先,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突出创业带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突出重点群体,稳住就业基本盘;突出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突出就业服务,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我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就业质量明显提升,创业带动不断增强,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城镇新增就业94万人次;累计引进本科以上人才14.75万人,硕士以上1.8万人;累计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0.8万人;累计扶持16.29万人创业,带动就业79.55万人。截至2018年末,全市就业人数195.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78%,连续162个月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全市拥有各类市场主体39.02万户,注册资本金达1.21万亿元。

  副市长许文陪同执法检查并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丁羽如陪同执法检查。(记者 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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