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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拟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政策法规 2019-04-18 23:0051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何强)4月17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一些不文明行为违法界限不清、适用法律不明、执法主体模糊等问题,沈阳市拟出台《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依法规范不文明行为。

  去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指出:“探索制定公民文明行为促进方面法律制度,引导和推动全民树立文明观念,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沈阳市拟制定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是对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要求的具体落实,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重要体现,也是巩固沈阳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现实需要。

  据了解,目前,深圳、杭州、武汉、青岛、乌鲁木齐等地已经出台了促进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南昌、济南等地也把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论证调研并出台了相关草案。

  拟制定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主要用于规范和引导市民日常生活中的行为,重点围绕文明行为的鼓励倡导、文明行为的保障促进、不文明行为的责任处罚等几个板块,具体包含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以及市民的居家生活等方面。在立法过程中,将把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把市民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纳入其中,规范和引导人们的言行举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如果您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有什么建议,可以拨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者寄信至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邮编110169)。意见建议的征集时间截至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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