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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出关键一步!国家首个专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

政策法规 2019-07-15 21:2514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7月15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于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提出了规范意见,这也是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实施意见》与去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相似,都重点对教师资质、学费预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分别从总体思路和主要考虑、主要目标、主要措施等方面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他指出,当前校外线上培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一方面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培训平台存在着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二是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违背教育规律;三是学科类培训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四是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比较大。这些问题不利于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也损害家庭的利益,加重了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实施意见》从本质上来讲可以更好地促进线上培训的有序发展、健康发展。

  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既要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又要适应“互联网+教育”战略,对新兴业态采取积极审慎的态度,通过规范更好地促进其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具体来讲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推动校外线上培训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培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助力学生的成长发展。

  二是坚持依法规范。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细化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依法依规予以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协同治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立足信息化时代大背景,吸收借鉴校外线下培训机构管理经验,“用互联网的方法解决互联网的问题”,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按照备案审查、逐一排查、全面整改、加强监管的流程,有计划、分步骤开展规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工作目标既立足当前,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有序发展。具体讲,工作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第二阶段,到2020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为今后科学规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提出的措施主要包括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开展排查整改和健全监管机制等三个方面。

  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备案审查重点。主要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3方面情况进行备案。二是明确备案审查流程。具体的备案流程是: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在取得ICP备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具体备案细则由各省(区、市)制订。三是明确备案变更流程。备案内容产生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变更内容说明和变更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备案要求对提交的变更材料进行审查。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排查要求。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制订排查方案,组织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线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明确排查重点。对备案审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提出了5个方面的规定,既指明了方向,又明确了底线要求。在培训内容方面,要求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在培训时长方面,要求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在培训人员方面,要求培训机构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在信息安全方面,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三项制度,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在规范经营方面,要求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或3个月的费用,提供格式合同,降低群众消费风险。

  三是限期整改。经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包括强化综合治理、建立黑白名单和加强行业自律三方面内容。建设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为各地开展备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明确教育、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的职责分工;通过建立黑白名单实现动态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倡导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提高培训质量。

  此外,《实施意见》还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共服务、强化问责考核等三个方面明确了组织实施要求,确保工作目标和规范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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