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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个别地区污染治理简

政策法规 2019-07-19 00:5416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损害企业权益现象时有发生,投诉维权渠道不畅,对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力度不够。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26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表示,检查发现,损害企业权益现象时有发生,投诉维权渠道不畅,对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力度不够。

  中小企业促进法于2002年制定,2017年修订。陈竺评价说,“修订实施一年多来,特别是习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后,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法律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不过,执法检查发现,当前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政府在资源配置、市场竞争和公共服务方面,重行政手段和行政干预、坐等企业上门等传统习惯做法依然存在。法律规定的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在实践中尚未真正落实;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措施的“规定动作”都做了,但效果不尽如人意,“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少了,但“事难办”的问题仍较突出,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还跟不上来。

  检查发现,市场准入仍有隐性壁垒,不平等待遇问题时有发生。法律评估调查问卷显示,认为在市场竞争中受到过不公正对待的中小企业中,超过50%的表示主要是市场准入不平等。虽然目前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但清单外部分经营效益好或市场前景好的行业和垄断行业,仍存在违规设立准入许可或者设置隐性门槛等“名松实严”的情况。

  而且,清单内的准入限制依然较多,与清单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繁多、程序复杂、时间过长、过程不透明,“准入不准营”问题依然突出。一些政府采购项目仍然偏重企业注册资本、经营年限、品牌等指标,实际上将中小企业排除在外。一些市政公用事业工程招标,往往是大企业中标再转包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大企业中标,小企业干活”。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意愿仍然不强,“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的现象比较常见。一些地方的孵化区、创业园,政府“拉郎配”搞产业集聚,中小企业难进入。

  “涉企监督检查频繁重复的问题依然突出,联合或合并检查在实际执行中不到位,多部门、多层级检查的统筹协调不够,基层部门和企业迎检负担较重”,报告称,行政监管和执法“一刀切”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地方一家企业出事故,往往要求辖区内同行业所有企业停产整顿整改;个别地区污染治理简单化,“一刀切”或“一关了之”。

  还有少数地方政府缺乏政务诚信,为了招商引资往往让企业“先上车再买票”,之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于部门权益和责任制约又出现“先交罚款再补票”的情况。不守承诺、朝令夕改等政府失信行为直接给企业带来额外负担或损失。

  检查表明,侵犯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滥用公权力强迫低价转让股权、资产;有的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就查封、扣押、冻结企业和企业主财产;有的企业主因一般股权纠纷被股东举报后,即受到刑事立案,被采取强制措施;有的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个别政府机关往往以政府换届、领导变更作为政府违约、毁约的抗辩理由,“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依然存在。

  法律规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实际上拖欠情况十分普遍,第三方机构法律评估的调查反映,超过半数的中小企业存在被拖欠账款问题。专项检查发现,在清理政府部门和大型国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中,部分地区口径掌握不统一、底数尚未完全摸清,地方财政能够用于清偿的财力有限,大型企业清偿的主动性也不强。清欠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地方进度缓慢,有的地市截至4月底清偿比例还不到10%,完成今年“年底前清偿一半”的既定目标有难度。

  此外,检查还发现,投诉渠道不畅,调查处理不及时。据第三方机构的法律评估报告反映,尚有4个省份未在省级层面建立中小企业投诉渠道,省以下一些地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建立或者明确专门渠道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建议。已经建立的专门渠道作用发挥有限,截至2018年末,有10个省级政府没有受理过中小企业投诉、举报。问卷调查显示有近50%的中小企业不知道本地区是否建立了相关投诉渠道。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检查结果表明:由于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完善,以及“个人问责”的存在和信用风险的袭扰,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风险偏好没有大的改变,融资中的存贷挂钩、以贷转存、借贷搭售理财产品等捆绑销售现象,以及惜贷、压贷甚至抽贷、断贷等依然存在。第三方机构法律评估报告反映,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从2017年的33.22%、18.04%下降到2018年的32.04%和17.92%。

  还有值得关注重视的问题是,在一些地方,部分大型银行为了完成普惠金融业务和考核目标,凭借其资金实力和利率优势,对地方中小银行的正常信贷业务形成挤压效应,导致中小银行优质客户流失。有的银行联合“垒小户”瓜分贷款指标,或减缓整体贷款发放、降低分母来完成目标任务,或打“擦边球”人为调整划型,可能导致小微企业信贷统计数据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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