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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倾

政策法规 2019-09-12 20:1010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南京市财政区财政局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省、市、区促进就业相关政策,履行财政职能,为创业就业工作做好资金保障。

  一是不断加大资金保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安排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创业项目奖励、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等宁聚计划相关经费,助力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创业立业。加大对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援助,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补助、公益岗位补贴、政府购岗等投入,切实解决就业难点。

  二是不断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针对民生资金管理弱项,建设民生资金安全岛数字化平台,打破民生专项资金流与业务流的横向壁垒。平台利用大数据对比,及时分析出可能有问题的资金发放行为,有效规范了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等资金管理工作。

  三是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区财政局完善预算执行指标动态监控机制,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建立支出进度通报制度,时刻把握就业创业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我区实现高质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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