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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层解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每周一解(第

政策法规 2019-09-15 01:57181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文化领域的一件大事、喜事,标志着我国文化法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基本文化需求实现从行政性“维护”到法律“保障”的跨越,公共文化服务将实现从可多可少、可急可缓的随机状态到标准化、均等化、专业化发展的跨越。

  国务院根据公民基本文化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并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并调整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构筑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制度体系的框架,其中具有基础性、最能体现公共文化服务“中国创造”特色的制度,就是本条所规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战略思想,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将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列为首要任务,并作出了逐步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标准指标体系的顶层设计。

  本条规定将《意见》提出的政策构想和要求上升为法律规定,从而形成了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法律制度。

  第一,指导标准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体现具有在全国范围内保障基本、统一规范的功能。

  第二,标准的性质是指导性的,特点是主要规范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发挥兜底线、指方向、做示范的作用。这是因为我国人口和民族众多、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作为国家层面的“底线标准”,需要给各地留出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的足够空间。

  另一方面,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但与基本养老、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相比,公共文化服务具有受益范围广、信息复杂、地方特色鲜明等特点,地方政府承担的财政事权外溢程度相对较低,因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主要应由地方政府决定。

  第四,指导标准应动态调整。我国首个《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于2015年初发布,内容包括三大类14项22条。

  一是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含义是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不能少于国家指导标准,数量和水平不能低于国家指导标准。

  二是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新增项目的遴选确定、服务的数量和水平指标,要有效对接当地群众的实际需求。

  三是财政支撑能力。原则是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与当地公共财政的支撑能力相匹配,对纳入标准的服务所需资金应进行科学测算,确保落实。

  四是地方文化特色。所提供的项目、内容,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地方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把更多的植根于老百姓生活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样式、文化活动纳入地方实施标准。

  国务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协调、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具体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协调,推动实现共建共享。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着多头管理、条块分割、资源分散、效能不高的现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首先提出来的就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了协调机制的建设目标: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体制。由此可见,本条是将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规定。

  第二,协调的范围是“综合”。所谓“综合”,一方面是说协调机制要容纳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相关的所有中央部委;另一方面是说协调的事项范围广泛,从规划编制、政策衔接到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都要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

  三是协调机制的功能是指导、协调和推动。不改变现行管理体制,不替代、不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不替代国务院决策。

  四是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具体职责,也就是文化部承担协调机制牵头单位的职责,负责协调机制日常的具体工作。

  2014年3月19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正式成立。到2016年底,成员单位已包括26个中央部委。

  (1)协调推进重大公共文化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2)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立以来,探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会商机制、共同调研机制和督察机制,成为整合各部门优势资源、共同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平台。

  法律没有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公共文化协调机制,但规定其应承担起统筹协调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实现共建共享的职责。

  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重点任务,在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有要求,目标是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到2016年底,全国所有的省级政府和大量的地(市)、县(市)政府都组建了当地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组织,政府通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本条规定,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在中央政府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是文化部。在国务院批准的文化部主要职责中,特别强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知道基层文化建设是应重点加强的职责。

  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批准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中,特别强调要重点强化组织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是“大文化”理念下的公共文化服务。就内容来看,设计思想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戏曲、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等;就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来说,涉及发展改革、财政税收、人事编辑、设施建设、信息化发展、人才培养、审计监督等多个部门。

  本条规定,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国家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

  老少边穷地区的指称范围有交叉,主要集中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由于自然、历史等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

  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关键之一是补齐老少边穷地区的短板。它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民族团结,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文化服务普遍均等的落实,关系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党中央、国务院对老少边穷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极为重视,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扶助不断加强。

  2015年初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把推动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作为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

  2015年12月,文化部等七部委出台《“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改善,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公共文化在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本条规定实际上是把党中央、国务院长期以来对老少边穷地区实行扶助的方针政策上升为法律规定。

  本法第三十五条关于国家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规定,第四十条关于国家加强民族语言文字文化产品供给的规定,第四十六条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增加投入的规定,以及国家鼓励和支持经济发达地区对老少边穷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援助的规定,第五十二条关于鼓励和支持专业人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规定等,都是原则规定的具体化,标志着多年来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扶助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措施实现了法律化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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