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委托,指派李晓新律师、刘郝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9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19年10月28日,公司在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9-031)。根据上述通知内容,公司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本次
现场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上午10:00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
为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9年11月26日上午10:00在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公司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80,158,563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55.6311%,其中,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表共2人,代
东共计36名,代表公司股份20 ,989,3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679%。
日2019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参加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为:同意301,104,853股,占参加投票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99.9857%;反对43,100股,占参加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9,700,831股,占参加投票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99.8551%;反对43,10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449%;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