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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公布

政策法规 2019-04-27 14:3914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日前,在核对犬主身份无误后,南湖区犬管办的工作人员将一只走失的泰迪犬交还给了它的主人。“因为办理了养犬登记证,根据狗狗身体内植入的芯片就能查到主人的信息,要是没办证,就麻烦了。”

  如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养犬的队伍,每天晚上可以看到不少人牵着爱犬出来遛遛。但这也给很多人带来困扰:有的犬只很大,犬主又不牵绳,会吓到孩子;有的犬只随地排便,犬主不及时清理,糟蹋了好好的环境……

  这样的烦心事接下来就会大大减少。昨天,记者从市犬管办了解到,《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近日正式公布,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即将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近年来,犬只伤人事件屡见不鲜,也让养犬管理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据了解,目前,仅市区三环以内养犬数量就已超过2万只,未办证、免疫、登记的约有三分之二,还有大量的野犬和流浪犬,犬吠扰民、违规遛犬、犬只伤人、无主犬乱窜、犬只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等乱象突出。犬类管理形势严峻,社会治理中对养犬人管理不到位,“养”和“管”之间,怎样寻求平衡?

  其实,我市的犬只管理一直都在完善精进。早在2007年,嘉兴就出台了《嘉兴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又出台《嘉兴市犬类管理办法》。“但这两份规范性文件只有行政管理权而没有行政处罚权,更多的是引导性而非强制性的,对于一些自我要求不高的犬主很难有约束力,效果并不理想。”嘉兴市犬管办负责人张建根告诉记者,也正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在执法时常会遇到无可奈何的尴尬局面。

  在多方调研、讨论、修改等基础上,2018年12月29日,《条例》经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3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近日,嘉兴市人大也正式发布了公告。该《条例》是嘉兴市制定出台的第六部实体性法规。

  “《条例》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和力度,这对接下来的养犬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张建根告诉记者,《条例》还对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进行了更充分详细的规定,养犬居民需要注意,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未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没有为大型犬只佩戴嘴套?未使用两米以内的束犬绳(链)牵领、未怀抱、未装入犬袋犬笼?

  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记者看到,以往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的养犬不规范行为,在《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范和处罚。

  前天,南湖晚报微信公众号推送了关于《条例》的相关内容后,读者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养犬管理要经常监督,有的犬主刚开始时用绳牵着,后来就放任了,狗屎也不处理掉”、“养什么狗不重要,重要的是养狗的人做到文明养狗就行”、“小区里的流浪犬建议管理起来”……

  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开始,我市犬管部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市区犬类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同时开展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免疫办证和捕捉收容,使得养犬乱象得到了一定控制。

  离《条例》正式实施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我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进行《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3月1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养犬管理专题协调会,研究部署《条例》施行前的重点工作;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后两次召开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养犬管理工作推进会,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

  “这段时间,嘉兴市个人禁养犬只名录正面向全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相关配套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张建根表示,接下来,他们将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对《条例》进行宣传告知,尽可能在《条例》实施前让居民有更到位的认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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