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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一部森林防火地方性法规在南岳启动

政策法规 2019-05-09 03:5017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人民网长沙5月1日电 昨日,《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启动仪式在衡阳市南岳区万寿广场举行,该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据悉,《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由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1月20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是我省第一部市级森林防火条例,也是衡阳市第三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二十七条,主要是对森林防火的责任机制、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火灾扑救、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事项作了规定。条例主要围绕以人为本、以法治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森林防火责任和区域划定、森林防火建设经费保障、护林员配备、扑救队伍建设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首批“5A”级景区、国家首批风景名胜区的南岳区,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1991.6h㎡,均为生态公益林,中心景区森林覆盖率达90.7%。森林资源作为南岳区的立区之本、兴业之基、发展之源,南岳区委、区政府始终保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县级领导带班值班巡查责任制,全区居民群众严阵以待,防范于未然。

  多年来,南岳区一直保持森木防火“零火情”“零伤亡”。南岳区委副书记、区长王燕表示,《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发展名山、管好名山、护好名山”最重要的法律屏障,将极大提升我区森林防火防控、森林生态安全的能力。我们将通过广泛宣传和引导,让“崇拜向善、循法而行、全民防火、全山防火”成为来岳游客和南岳人民的生态自觉和法治自觉。(廖欣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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