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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不养狗都来看看!《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征

政策法规 2019-05-15 17:1168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4月4日下午,记者从佛山市政府网发现,《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立法征求意见稿已在该网开始公告,向佛山市民征求意见。

  据悉,该《条例》经过立法单位历时一年调研、起草时间,今日终于与广大市民见面了。《条例》分总则、养犬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留检场所、犬只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七章,总共有70条法规,近1万字。(详细点这里)

  据该《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专家介绍,养犬管理由政府哪个部门负责,历来备受争议。

  《条例》明确城管执法部门是本市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规定了公安、农业、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具体职责,规定了镇(街道)政府配合做好管理工作,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组织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引导、督促文明养犬等。

  同时,明确建立由城管、公安、农业、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构,充分发挥各部门合力,齐抓共管。

  对于养犬数量和种类问题,《条例》规定,对严格管理区范围内每户居民限养一只犬只,并明确了现有已饲养的超出数量的非禁养犬只和烈性犬等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只如何处理等问题,对一般管理区的养犬数量和种类则不作限制。起草专家表示,主要考虑到养犬虽然是市民自主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养犬不可避免的占用所在社区的生活环境容量,如无限量饲养难免会影响他人生活。

  由于严格管理区内人口密集,因此《条例》规定严格管理区范围内每户限养一只。同时,考虑到烈性犬的攻击性较强、危险性较大,容易对市民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条例》将其列为严格管理区范围禁养犬只,在一般管理区也要求实行圈养。

  另外,考虑到养犬人对饲养犬只的情感,基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和人性化理念,对于条例实施前已饲养的超出数量的非禁养犬只,规定自本条例颁布施行之日起,两个月内登记后可以继续饲养,但登记数量不得超过两只,且不得增加饲养犬只数量。

  为了深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高立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司法局定于今年5月15日9时至12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城门西路4号西二楼会议室举行《条例》立法听证会。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于2019年4月4日至4月12日申请报名,报名联系电话。

  据了解,目前佛山市养犬方面的监管处于空白状态,此前也未明确由哪个部门牵头主管,因此佛山市的养犬管理工作仍处于相对空白的状态。

  除了犬只免疫检疫为农业部门,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和狂犬病人诊治为卫生部门,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较为清晰无争议外,养犬登记、管理收费、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均处于无法可依、无部门管理的状态。

  公安、城管等部门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对个别特殊情况进行零星的执法。

  据起草《条例》的佛山市司法局介绍,佛山市犬只数量众多且增长较快,影响市民人身安全、社会公共秩序等问题愈发突出。

  根据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数据,至2018年6月底,佛山全市犬只数量约为29.6万只。

  根据市疾控中心数据,佛山市犬伤门诊就诊数量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2017年为8.2万人次。犬伤门诊的伤人动物以犬类为主,占全部伤人动物的63.0%,其他为猫鼠等。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数据,近年来涉犬类警情呈增加趋势。分别为:2015年727宗,2016年1037宗,2017年1094宗。

  养犬管理涉及邻里关系、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社会公共秩序等,喜欢养犬和不喜欢养犬的群体同时存在同样庞大,涉及面广、争议性大,加上养犬人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养犬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影响市民和谐共处。

  据统计,市民反映最为强烈的养犬问题主要是以下几类:犬只便溺(53.3%)、犬只惊吓(45.0%)、噪音干扰(39.8%)、气味影响(26.5%)、犬只咬伤(15.8%)。

  据调查数据,佛山市有近六成市民对养犬表示理解,认为只要管理好就可以养;近四成市民对养犬持反对态度,认为不该养。另外,超过五成市民认为养犬会给周边居民带来卫生和安全问题,近两成市民曾因为犬只与他人发生争执或纠纷。

  由此可见,佛山市在养犬方面持对立意见的利益群体数量庞大,矛盾突出,政府有必要加强管理和引导。

  佛山市于2015年5月28日取得地方立法权,养犬管理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范畴,符合立法法规定的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

  佛山市可以借鉴国内多个有养犬管理立法城市的经验,截止2018年12月底,全国共有57个城市进行养犬立法,其中法规48部,规章9部。

  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工作要求,并结合近年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议案提案建议。且于2018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佛山市司法局(原市法制局,机构改后并入新的司法局,下统称司法局)与公安、城管、农业、卫生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调研组,先后赴南京、徐州、杭州、广州、深圳、珠海学习调研养犬管理经验;在佛山市内也走访了禅城、南海、顺德三个区了解佛山市养犬管理工作现状。期间,调研组就养犬立法、管理模式、职责分工、制度建设、执法难点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交流。

  此外,司法局还委托佛山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通过网络问卷、实地抽样等方式开展关于全市犬只数量、饲养情况以及养犬存在问题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去年5月26日,司法局与电台等社民调研机构共同举办了“佛山养犬管理大家谈”政民互动论坛,现场听取市民对养犬管理的意见建议。去年6月底,市司法局起草了调研报告。去年8月初,市司法局组织调研组成员召开部门协调会,组织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将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

  佛山市政府于去年10月9日召开了市政府养犬管理工作会议,该会议确定佛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原住建管理局)为养犬管理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司法局牵头,负责《条例》的组织调研论证起草工作。

  去年11月初,《条例》纳入了《佛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规计划建议》(建议稿)。此后三天,就有司法局联和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等单位成立了《条例》联合起草小组开始起草《条例》。该起草小组经过半年时间的努力,终于于4月4日,将形成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于众,望广大市民多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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