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察支队来我县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守
政策法规 2019-05-21 16:36182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发布机构:黄山市生态环境局歙县分局 发布时间:2019-05-21 10:23:22 信息来源: 歙县环境局 浏览次数:22
5月20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张涛带队来我县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守法检查,县生态环境分局有关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随机抽取了歙县新丰化工有限公司和歙县循环经济园区供热有限公司,通过听取企业汇报、现场查阅档案资料和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履行环评及“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危险废物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频次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企业信息公开等。
检查发现企业均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基本能自觉做到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但也存在对法律法规了解不全面,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执法人员现场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