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乡镇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政务公开 2019-05-24 17:569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发布机构:歙县昌溪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5-22 09:41:48 信息来源: 歙县昌溪乡 浏览次数:5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农用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逾期不改正的拆除
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及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进行住宅建设规划许可的审核
出具20周岁以上、妊娠14周以上、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孕妇终止妊娠的证明
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未如实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责令改正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处理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监护能力但不履行监护责任行为的责令改正
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不探视正在监管场所服刑或者接受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的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