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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沙升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政务公开 2019-05-28 20:57141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近日,东沙镇各社区村村民陆续收到了新编制的《东沙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7条》,清单中每项权力内容、具体操作流程图简洁明了。经过调研、征集意见、会商、论证,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在东沙进入了升级版时代。

  村干部的权力是最基层的公权力。2015年,东沙镇探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把基层公权力“关进笼子”,推进了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理。随着形势的发展,原有的“33条”权力清单已有部分条目不符合农村发展实际。同时,在具体实施中存在形式主义,公布的权力清单宣传力度欠佳,公示流于形式等问题。

  新版的清单涵盖了重大决策、采购事项、财物管理事项、工作人员任用事项、阳光村务事项、集体资源和资产管理事项、村民宅基地申请事项、村民救助、救灾申请事项等11个方面27项社区村(居)权力事项。

  “与老版相比,重新编制后的‘27条’升级版,体现了革新、求进、提质等特点。”东沙镇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与原来“33条”相比,升级版突出“新”字,精简了5项不需村级出具证明或研究决策及未涉及的权力管理事项,修改完善了21项,增加了惠农补助清单8条和村务监督规范等内容,实现了与中央提出的“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最多跑一次”改革、“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对接。

  “以往,村里有工程项目或需要聘任工作人员,会有人上门找村主任或村书记送礼说情,村干部很难过好‘人情关’和‘法治关’。而现在,‘27条’清单对村级工作人员任用事项有严格规定,人员聘用流程图一目了然,我们老百姓一看就明白,也很好监督。”东沙镇不少群众点赞说。

  “‘27条’升级版比原来更加清晰、更加有条理,特别是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村级采购事项等几个流程图更加清楚明白,实现了村级小微权力暗箱操作到阳光运行,同时也使村监委监督履职更加有序,村级项目推进更加有力。”桥头社区村村监会主任刘淑娜说。

  据介绍,东沙镇印制了7000余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7条》,通过宣传窗、网格走访、日常办公等方式向村民分发宣传,让每个村民都成为网格廉情息员、村监会成员,让每个村干部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氛围,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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