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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教育

政务公开 2019-06-09 18:0914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收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甘肃省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的函》(以下简称《评价意见》)后,甘肃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查摆原因,结合实际,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评价意见》下发后,省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省长就整改落实工作做出批示。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甘肃省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责任单位及整改措施、工作要求,及时印发给各市州、有关高等院校,组织各地、各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二)强化政治站位,主动整改落实。鉴于《评价意见》指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内部及有关高职院校,省教育厅强化政治站位,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主动承担起整改落实的责任。将《评价意见》指出的五方面问题细化为9个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任务分解表,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思路和举措,落实到具体责任处室。力求具体事项不等不拖、立行立改;政策短板深入研究、抓紧补齐;机制问题立足实际、尽快完善,一些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所有问题于2019年底前整改到位。

  (三)立足长远发展,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州、各高等院校按照提高思想认识、靠实整改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按期完成整改的要求,以整改的问题为突破口,追本溯源,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和成因,把解决当前具体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对正在整改中、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以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教育统筹管理,加大教育保障力度,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体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四)督促落实,有效推进。《整改方案》印发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积极作为,结合全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督导调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诊断性调研等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各地检查落实,了解各部门、各市州整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促进了整改工作的有效开展。

  5月20日前各市州、各高等院校完成了阶段性整改,提交了阶段性整改报告,《评价意见》指出的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开展普及攻坚行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印发了《甘肃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减少超大规模学校”的攻坚目标,启动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各地按照省上确定的攻坚目标要求,细化了各自的攻坚目标和任务,采取改善高中办学条件、支持改扩建校舍、优化师资配置、合理编制招生计划等攻坚措施,全力开展攻坚行动,化解大班额取得初步成效。

  二是加强高中招生管理。省教育厅每年向各市州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计划审批普通高中学籍。加强高中招生管理,建立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同一系统报名、同一平台填报志愿,同一时间录取、同一时间公示、同一时间发放录取通知书制度,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力求从源头上化解大班额。实行普通高中“零择校”制度,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借读生。2018年,全省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所占比例比2017年下降了8个百分点,65人以上超大班额所占比例下降2.4个百分点。

  三是紧密结合《甘肃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聚焦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聚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支持普通高中校舍改扩建、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改善高中办学条件,提高培养能力。在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尚未全部实现、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的情况下,2018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共预算普通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补助资金37200万元,改善了116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改扩建校舍面积459056平方米,改扩建体育运动场地374401平方米,购置图书5723996册,购置设施设备111583套。2019年已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3980万元,用于普通高中扩容改造,改善办学条件。全省普通高中校园占地面积由2017年的1902.4万平方米,增加到2018年的1927.6万平方米;校舍面积由2017年的945.7万平方米,增加到2018年的976.5万平方米;生均占地和校舍面积分别由32.95和16.38平方米,增加到35.09和17.78平方米,分别增加2.14和1.4平方米,全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一是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印发了《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省级管理,市州实施,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改革思路,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按照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分流初中毕业学生,为学生提供多样选择机会,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

  二是多方努力提高中职教育的吸引力。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加快兰州职教园区建设,整合职业学校资源,整体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打造中职特色专业,提高人才培养层次。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加大对职教招生改革政策的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认清职业教育优势,鼓励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高中。全面落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按期完成学业。积极接收初、高中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接受中职教育,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提高职业教育助推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三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确定各市(州)年度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将高中教育阶段招生职普比落实情况纳入省教育厅与各市州签订的年度重点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向各市州通报考核结果。督促中职教育招生比例较低的嘉峪关市、甘南州、临夏州加大对中职教育的支持力度,提高招生比例。2018年度,全省中职学校招生86756人,完成招生计划的98.14%,招生完成率全国排名第9位。

  (三)关于“高职双师型教师比例有所下降”问题

  一是持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在对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基础上,建立档案,制定了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年度项目规划方案,下达了年度项目任务,安排了专项经费。2017年、2018年累计培训职业院校教师9600多人次。2019年已下达“国培计划”职业院校教师培训资金800万元。目前,省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正在遴选培训机构,待专家评审确定结果后即开展培训。

  二是加强职业教育名师培养。全省遴选创建了30个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50个骨干专业、100个教改项目、15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举办首届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2018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评选出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60项,其中1项获国家一等奖、2项获国家二等奖。选派164名中高职院校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德国参加培训。

  三是严格职业院校教师轮训制度。针对我省高职院校现有专业教师普遍缺乏企业经历,技术操作能力弱的问题,根据不同专业特点,督促指导各高职院校落实职业院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每5年要累积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经历的企业实践轮训制度。引导各高职院校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与企业联合培养专业教师,提高双师素质,注重培养一批不仅具备双师素质,而且在行业企业中具备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带头人。

  2018年我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1.7%,比2017年增长4.7个百分点,“双师型”教师比例下降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加快学校章程建设步伐。2019年5月,省教育厅向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学校章程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针对《评价意见》指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工作目标:2019年底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完成章程建设工作,到2020年,实现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全覆盖。《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树立紧迫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问责机制,规范章程制定程序,落实章程审核要求,紧盯章程制定各环节的时间点,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定西市等一些地方也下发了通知,督促县区积极指导中小学校按照“依法制定、自下而上、广泛参与、民主协商”的原则,制定办学章程,使章程的制定过程成为凝聚共识、促进自主管理的过程,使办学章程真正成为引领学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是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教。印发了《甘肃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甘肃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转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统筹规划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途径,努力构建全省大中小幼学校法治教育体系,主动服务全省法治建设。开展全面依法治教实验区建设,在甘肃政法学院成立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西北)”,举办了4期教育行政人员、校长、教师等400余人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

  三是研制指导意见,建立长效机制。省教育厅正在拟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中小学章程制定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基本程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和中小学全面落实“一校一章程”,推进依法治校。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等六部门拟于2019年7月召开会议,对有关高职院校上报的章程核准稿提出评议意见,督促指导高职院校修订完善高校章程。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甘肃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会议,审议学校章程。

  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纳入省教育厅与各市州签订的2018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组织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向全省通报,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

  2018年以来,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等14所高校章程已经甘肃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原则核准通过,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等8所院校已提交了章程,正待核准通过。

  一是根据教育部督导局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我省实际,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通过督政、督学、专项督导和质量监测各种形式,对各级各类教育开展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工作。如:对市州教育工作的考核、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等督政活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春秋季开学工作、“全面改薄”、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估、中等专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等专项督查;每年在全省10个样本县组织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活动。庆阳市及兰州市城关区与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在全市、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2019年以来,在全省开展了控辍保学专项督导调研等等,这些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活动涵盖了大中小学及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有力地促进了各类教育的协同发展。

  二是积极争取将督导人员配备标准纳入即将出台的《甘肃省教育督导规定》,从制度上予以保障。2018年6月省教育厅等部门起草了《甘肃省教育督导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根据教育督导工作的性质与需要,建立一支以专职为主、专业结构合理、业务精良、数量足够的督学队伍。县(市区)专职督学至少要按本县(市区)教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三配备。责任区内每所学校责任督学应不少于1名。”省政府已将《甘肃省教育督导规定》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争取年内出台。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导人员培训,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我省高度重视督导人员培训工作,2015年起,将全省督学能力提升培训纳入教师培训“省培计划”项目,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学院合作,从采取网络培训与实地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甘肃省督学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对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所有督导机构专职人员、兼职督学、中小学责任督学分年度进行一轮集中培训。在督学培训中,注重需求调研,强调“分类教学、按需培训”,确定了高、中、低三个培训层级,针对每个培训层级的教学目标与考核要求,研发整合所需培训课程,做到内容翔实,针对性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网络培训与实地培训相结合,既有理论指导,又有实践操作的具体经验和现场观摩学习。2015年11月至2018年9-11月,“甘肃省督学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全部完成,共投入培训资金130多万元,组织了三期督导人员培训,培训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机构人员和督学6544人。2019年3-4月,省教育厅又组织100名网络培训优秀督学赴深圳市、长沙市进行实地培训,学习、考察督导体制改革、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经验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是加快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步伐,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教育督导工作的统筹领导。省教育厅将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情况纳入2018年市州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督促各市(州)、县(市区)尽快成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截止2019年4月,全省各市(州)、县(市区)都成立了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实现了全覆盖。

  五是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2018年6月省教育厅等部门起草了《甘肃省教育督导规定(征求意见稿)》,已列入2019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和省司法厅2019年立法计划。2018年下半年以来,制定了《甘肃省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甘肃省民办高校督导专员选派和管理办法》。截至目前,我省已建立健全了市州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评估制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全面改薄项目督导评估制度、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估制度、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民办高校督导专员选派管理制度等各项督导评估工作制度,为全面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是开发“甘肃教育督导工作平台”,提升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水平。省教育厅组织开发了《甘肃教育督导工作平台》,平台主要功能包括责任督学日常工作管理、各类督导数据填报查询、信息发布等。各市(州)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平台完成督导信息发布、公文处理、数据统计、责任督学工作管理等,及时反映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动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实现了全省教育督导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了督导工作尤其是责任督学工作效率。兰州、酒泉、白银、临夏等地还组织开展了平台应用专门培训。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对各市州应用《甘肃教育督导工作平台》情况进行督查、通报。2018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办了《甘肃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信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广泛宣传教育督导工作。此外,我省还借助网络力量,组织开展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网络测评、幼儿园规范办园水平督导评估、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等工作,提高了教育督导信息化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

  七是建立完善教育督导评估结果公布制度,将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每次督导评估、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都及时将督导评估结果向全省进行通报,通过甘肃省教育厅网站向社会公开,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坚持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干部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督导结果应用。省政府每年对按期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奖励1000万元,并在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省教育厅将市州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向各地进行通报,督促各地做好整改落实。各地在校长任用、教师表彰、学校年终考核奖励时,也都能够参考督导评估结果,提高了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力度。天水、定西、嘉峪关市等市每年依据教育督导考核结果对县区、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八是积极探索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2016年以来,在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指导帮助下,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市安定区、秦安县、宁县、永靖县、高台县6个县积极开展“基于监测结果应用的督导能力建设”,探索监测结果运用途径。经过几年来的实践,2019年4月该项目顺利完成,总结形成了监测结果运用的“安定模式”和“高台模式”,并在全国质量监测结果运用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2016-2018年,庆阳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庆阳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提升服务项目”,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受客观条件制约,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问题虽然得到了有效解决,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跟踪监督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持续发力,标本兼治,力求彻底落实到位。下一步,我省将以此次《评价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发展,强化依法治校,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向前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进一步强化保障,着力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实施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提高站位与加大保障并重,优先安排、全力支持和保障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提升依法治教能力,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不断提高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全省教育现代化进程,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开放创新的西部教育强省。

  (三)进一步补齐短板,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坚持“抓教育就是抓民生、抓发展、抓未来”的理念,针对我省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针对《评价意见》指出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着力破解普通高中大班额、中职招生比例较低、“双师型”师资不足等难题,推进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不断丰富育人载体,加强学生品德修养,培养创新思维,锤炼健康体魄,提升审美情趣,弘扬劳动精神,塑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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