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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

政务公开 2019-06-11 18:25109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重要作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权威、及时、有效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平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民互动平台,讲好晋城故事,叫响城市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9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入口。近年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不断充实,有力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服务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与此同时,部分县(市、区)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栏目空白、内容陈旧、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专栏更新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每年1月31日前发布上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要继续完善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机构职责、领导信息、法律规章、工作动态、重大项目、行政职权、财政预决算、决策信息等内容;要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次市县机构改革中涉改单位要于6月底前整合更新到位。

  由市大数据应用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配合,建立市政府网站群信息员管理制度。各单位确定一名科级以上人员作为信息主管,负责拟报送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确定一至两名信息员负责信息的采集、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要重点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晋城在线”报送本地区、本部门系统的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拟报送的信息必须经过供稿科室、信息员、信息主管的三级审核。各县(市、区)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0条、市直各部门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每年年底市大数据应用局结合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对完成任务、表现优异的信息员给予稿酬奖励。

  各县(市、区)参照建立本地区的信息员管理制度,合力建好县级政府门户网站。

  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出台部门要同步推出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访谈等,对政策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解读,并通过信息员及时向“晋城在线”报送。自建有政府网站的,同时在本部门网站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解读信息要提供出台文件的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鼓励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确保解读方式接地气,让群众看得懂,有效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的梳理整合,对存在不发声、乱发声、更新慢等运维能力差的要立即关停、注销、整合。梳理整合完成后,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及应用系统应上尽上,于2019年底基本进驻、2020年底全部进驻以“晋城在线”app、“晋城在线”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的新媒体矩阵,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统筹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网、市政务新媒体矩阵的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交换,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一)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要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原则上应于2019年底前建成市、县政务服务平台,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分类科学、要素齐全、流程清晰,并实现与“晋城在线”数据互联共享交换。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全面准确链接共享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各类服务事项。各部门政府网站要准确链接共享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上本部门承担的各类服务事项。

  (二)2020年底前市、县两级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事项外,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各级政务新媒体要积极与“晋城在线”政务新媒体全面对接,共享办事入口,汇聚服务资源,推动更多民生事项“掌上办”,为下一步统一纳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三晋通”打好基础。

  要加强与市新闻传媒集团和各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合作。通过线上线下内容合作,进一步拓宽政府网站信息采集、转载渠道,深化政务要闻、政务服务等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鉴,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积极运用“晋城在线”及其政务新媒体举办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活动。市、县门户网站年开展征集调查不少于6次,其他部门网站不少于3次,征集调查结束后要及时在征集调查栏目下公布征集结果。要积极利用市长热线和领导信箱回答网民问题,搭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连心桥”、“直通车”,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

  依托全市大数据平台,遵循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原则,鼓励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市直各部门网站及应用系统向市大数据平台迁移。各拟迁移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向市大数据应用局提出集约化建设书面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开展数据迁移、子站建设等工作,为下一步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各网站主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各项监管工作任务,主动做好与上级政府门户网站的联动发声;积极做好网站日常和专项工作自查,每年1月底前及时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每月4日前及时报送月度工作报表;密切关注政府网站纠错系统的网民留言,留言收悉后48小时内必须完成办理和回复;全面及时整改日常和定期监管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对拒不整改或怠于整改的,将提请市政府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问责。

  要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发布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在不同平台发布的信息应保持一致性和准确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拟发布的文字、图片等信息要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在网站发布;要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严防失密、泄密、非法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政府网站联席会议由市大数据应用局牵头,各网站主办单位参与组成。由市大数据应用局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宣传部、网信办、编办等部门和行业机构、专家参加,围绕做好政府网站意识形态、舆情引导、网络安全等议题召开会议议定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落实各项任务,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分管负责人,整合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相关资源,理顺内部管理机制,落实必要经费保障,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确保工作不断档,各项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到位。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相关指标体系,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严查单项否决指标,通查扣分指标,深查加分指标。年底向社会公开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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