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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效能建设综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政务公开 2019-06-30 20:5211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为推动全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全委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2018年省、市委将强化效能建设,健全效能评估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根据《大同市效能建设综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并结合我委《关于全面推行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特制定《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效能建设综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将结合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对委机关科室、委属各单位效能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现将《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效能建设综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望根据方案及评估表认真贯彻执行,细化落实。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意见》(同考办发〔2017〕15号)、《大同市效能建设综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委《关于全面推行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同政管字〔2017〕305号),根据全委效能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通过效能评估工作,创新方法,明确标准,完善机制,构建以落实效能建设九项制度为主要内容,以服务对象评价为主体的综合评估体系,切实解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各科室各单位在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中,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以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实施意见》中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工作计划规范管理制度、“13710”工作制度和否定报备制等有关内容为抓手,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评估。评估项目已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体现的,不再纳入效能评估内容。

  根据效能评估工作需要,从相关责任科室抽调政治和业务素质高、综合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评估组。

  效能建设量化评估实行百分制。根据各科室、各单位的工作性质、职能特点分为机关科室和职能单位。

  机关科室由以下两部分构成:评估组评分占70%、分管领导评分占30%。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按照职能单位的量化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职能单位评估由以下两部分构成:评估组评分占70%、责任部门评分占30%(市政务服务中心占15%、市政府服务热线%)。计算公式为:

  效能量化评估分值=评估组评分×70%+市政务服务中心评分×15%+市政府服务热线.评估组评分效能评估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随机抽查、调阅资料、实地查证等方式进行。查访核验调阅的资料以日常工作原始资料为主(纸质或电子文档),各

  评估组须根据评估掌握的情况,经组长审核后,对照填写《2018年度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机关科室效能评估表》(附表1)

  、《2018年度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职能单位效能评估表》(附表2)并将汇总结果填入《2018年度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效能评估汇总表》(附表3)。2.责任部门评分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大同市政务大厅绩效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对委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进行评分。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对所涉及单位进行评分。

  未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由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评分。如存在双方都未涉及的单位,则由评估组按规定进行评分。

  查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减分。受到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问责处理的工作人员所在

  根据量化评估分值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评估等次。评估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估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可评为好等次,75分(含)-90分的评为较好等次,60分(含)-75分的评为一般等次,不达60分的评为差等次。

  效能评估工作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效能评估结束后,将评估结果反馈各

  科室、单位根据反馈意见,深入查找问题与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委效能建设评估组。委评估组将对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跟踪式推进效能建设。五、有关要求

  效能评估工作在委考核领导组领导下进行,由委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牵头负责

  并组织实施。评估组和被评估科室、单位要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认真扎实做好评估工作。(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科室、单位要将效能评估工作纳入考核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制度机制,细化任务落实,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责任链条。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标准和要求,配合委评估组完成评估任务,确保效能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九项制度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统筹兼顾,严格标准。效能评估一般结合中期督查和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但也可以对个别单位不定期专项评估。各科室、单位要

  坚持据实汇报、从严评估,凡发现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要进行通报批评。(三)总结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开展效能制度建设的意义、内容、要求以及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增强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要及时总结效能评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和监督效能建设的良好氛围。

  ”总要求,制定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结合部门实际和岗位特点建立效能评估具体实施办法。

  以机关党建引领效能建设,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多种活动载体推动党建工作与效能建设的相互融合和共同推进。

  根据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并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或奖惩,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各尽其职,达到事事有人负责的目标,要将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要纳入效能评估的内容,不断强化科室、岗位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标准、服务结果等以书面形式做出公开承诺。

  对群众通过效能投诉电话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有相关工作记录。

  有关人员办事时,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制应流程规范、落实到位。

  首问责任人主动亮明身份,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认真做好解答、办理或引导、转办及帮助联系等事项,没有故意刁难、拖沓办事、推诿扯皮。受到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

  首问责任人对事项管辖不明确的,应及时报请领导批办,并有相关记录,无相关记录的扣

  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以及上级部门(单位)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岗)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受到投诉的,每投诉一起扣

  当事人来办理或咨询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其办理时限、程序、结果标准和当事人应当提供的全部手续和材料。

  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一次性告知书等发布办事流程、所需手续等相关内容,提前一次性告知。

  对手续和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的,要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办的手续和材料,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

  对不符合规定、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而不予受理的,要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对不予受理的理由要有记录,不能提供有关记录的扣

  根据法定职责和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编制工作计划。内容包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方法、推进措施、责任主体、考核奖惩等内容。

  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方法、推进措施、责任主体、考核奖惩等内容。

  建立内容丰富的工作目标计划管理机制,对工作目标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分析、上报和评价,每缺一个科室扣

  建立计划执行的协调、控制与管理机制,并建立检查、考核、通报、反馈、跟踪问效等推进和落实措施。

  在审查各项受理的业务中,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应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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