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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之死 信访制度下法治很受伤

政务公开 2019-04-19 16:5820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薛某无辜,是因为自己的权益不知如何维护,干部无辜是因为无妄卷入薛某之死,而更无辜的是法律,一直被遗忘,从未被记起。为何基层政府比基层法院更让人信任呢,这不仅是法院需要思考,也是政府需要思考的问题。

  上访人自缢于镇领导办公室,到底是谁的责任?据媒体报道,5月19日,洋县溢水镇上溢水村二组村民薛某,因邻里纠纷到镇政府上访,经镇政府干部反复劝说无效,趁值班干部夜间不备自缢身亡。而该干部已经被停职接受组织调查,辖区村民自缢于自己的办公室,当然无法说这个干部完全无辜,但面对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法律问题,法庭是比领导办公室更合适处理的地方。

  自缢身亡的村民薛某上访的理由是今年3月31日,因房屋地界与邻居发生纠纷被打。薛某事后自行检查确诊为“左胸第五肋骨骨折及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检查结果已经具备了司法鉴定中的轻伤标准,而镇政府也曾经出面调解,打人者拿出2000元,村干部集资1000元,镇上拿出1000元,共4000元交给薛某。

  首先村干部集资以及镇上拿出1000元是非常不合理的一种处理方式,单纯地从宅基地纠纷来看,村干部与镇政府并不过错。很显然,镇政府的处理思路还是息事宁人,花钱买安宁。不过薛某并不满意,正常的处理方式应该去法院上告,然而薛某采取的却是上访。

  上访制度是中国行政制度中一个特别的存在,不仅政府有信访部门,连国企、事业单位以及法院都有类似机构。特别是在基层,信访成为很多权益受损人维权的第一选择,甚至出现了终身上访的偏执行为。很多时候,上访在基层取代了法治的作用,信访办公室总是比法院更“热闹”。

  “依法治国”的口号已经提出很多年了,普法教育也进行过多次,十八大之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也成为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基层很多人还是认为信访比法院的效率更高,效果更好。如薛某一事,提告拿到4000元的医疗费恐怕花的时间比镇政府调解要慢得多。信访制度存在有其必要性,然而也恰恰是信访制度的存在,信访比法治更有效率才让乡镇法治不彰,普法再多,也比不上一次信访的效果。

  不是什么问题都需要上访,上访也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信访存在的悖论还在于,争议双方都认为自己的利益受损方,都有理由去政府上访。然而信访在当下却越来越比法律更得人心,这不得不说是一大悲哀。与茫茫无期的法院审判相比,他们更相信茫茫无期的信访,在一级一级的上访当中,法律逐渐从上访人的心中失去信任,很多时候连法律本身都成为上访的原因。

  村民薛某就是这样一个不信任法律的人,如果说宅基地纠纷还说不清道不明,那么打人一事就毫无异议,法院提告也不存在证据缺失,相较于让镇政府利用政府权威去满足自己的要求,法律权威更显公正。然而在信访责任制的要求下,镇政府工作人员不能对此视而不见,更不能对此不闻不问,而当对方拒绝二次调解,政府已经无能为力了。本来是一件与政府关系不大的事情,因为信访责任制度的存在,镇政府被卷进来了。

  73岁的薛某一开始就没有寄望于法律,而当信访未能满足自己的要求而做出偏激的行为,不仅自己殒命,还使得涉事干部被停职。薛某无辜,是因为自己的权益不知如何维护,干部无辜是因为无妄卷入薛某之死,而更无辜的是法律,一直被遗忘,从未被记起。为何基层政府比基层法院更让人信任呢,这不仅是法院需要思考,也是政府需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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