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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要求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及

政务公开 2019-07-09 23:4915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本报南昌讯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陈雪红报道: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进一步督促全省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做好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重特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认真研判事件的影响和等级,对初步认定为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在5小时内要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

  《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切实提高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质量。初次发布时,要及时汇总分析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各种信息,通过官方通报和媒体报道,统一、准确、及时通报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处置措施、监测结果和事件发展趋势,用数据说话、用事实说话;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应视应急工作开展和社会舆情,适时发布处置进展信息,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在事件处置完成后,要依法开展调查评估,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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