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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过程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坚持“721”工作法

政务公开 2019-07-14 21:1716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中原网讯 近日,我市开展“迎民族盛会 庆七十华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户外广告整治行动,以消除因户外广告和招牌杂乱而造成的视觉污染。不少市民有这样的疑问:哪些户外广告要拆除,哪些商铺门头要更换,新的招牌是不是都一样?7月14日,市城管局发布权威消息,为市民商家答疑解惑。

  本次整治行动有何法律依据?据市户外广告整治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在户外广告和招牌治理过程中需重点注意事项的通知》,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规范过程主要法律标准依据为《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郑州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以下简称“一条例两规范”)。

  重点解决门头招牌形状、规格随意,一店多招、双门头、多门头。严查严控新建违法户外广告,完成违法悬挂大型布幅广告的治理,清理破损、陈旧及存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严查无施工许可规划手续等假围档、真广告、超高广告。完成市区内重点区域及重点路段沿线两侧建筑物窗体内外张贴、悬挂的标识字、LED闪烁字牌及软体条幅、橱窗广告的清理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整治规范楼体广告和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设置。基本消除因户外广告和招牌杂乱而造成的视觉污染。

  在统一规范门头招牌过程充分听取商家或业主意见建议,在符合“一条例两规范”的前提下,尊重其个性要求(如:材质、字体、颜色、图案等商户个性化元素,对于连锁店充分尊重其AI视觉系统),防止出现“千篇一律、百户一面、死气沉沉、生硬无趣”,不能体现商家个性化元素,割舍了商家的文化传承。

  依据“一条例两规范”和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我市的门头招牌设置不审批、不备案属事后监管。这要求服务前置,开展服务执法活动,落实住建部倡导的“721”工作法(即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在沿街门店装修时,城管执法人员或各级路长巡查人员主动靠前服务,宣传“一条例两规范”,告知商户门头招牌如何设置、标准是什么,如有异议和意见向哪个部门咨询投诉等,防止建了拆、拆了建后果的发生。

  在整治过程中,各区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路长制”作用,积极邀请热心市民到执法现场、执法一线对执法活动进行全程感受和监督。

  统筹组织各相关单位下沉力量,与辖区商家、业主或产权管理人对接沟通,分片包干,逐户宣讲,责任到人,确保整治规范工作高效有序和谐推进。

  整治过程中认真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和《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要求,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

  市民可通过市城市管理局新浪官方微博、局长信箱、市长热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举报投诉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谷长乐 李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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