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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检•亮点】健全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两法衔

政务公开 2019-08-18 19:0358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改革任务。2018年以来,在区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官渡区“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正式建立,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两法衔接”工作上升到区委层面来决策部署推进,建立了38家区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通过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出台了《官渡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官渡区“两法衔接”工作考核办法》,将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赋予10分的考核权重,纳入到全区目标考核体系中来推动落实,并将信息化、规范化作为“两法衔接”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关注,有力地推动工作的开展。区检察院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责任,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及时引导取证的时机、方向、重点和补强证据,对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全程跟踪监督,全面掌握案件移送、受理、立案、批捕、起诉、判决、执行等各环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2018年区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共发现犯罪线索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7件28人,逮捕10人,有罪判决10人,在全市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中考核排名第一,“两法衔接”工作成效明显。

  2018年7月,“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加强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下半年以来,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小范围联席会、会商会、协调会,联合走访调查、联合审阅案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切实加强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结合打击走私柴油专项行动、打击走私冻品专项行动,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整治行动,对行业突出问题进行联合执法,对旅游市场回扣、汽柴油的专营专卖等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等问题加强沟通会商协调,解决了具体执法司法办案中的实际问题。截止目前,已组织国土、住建、经投、安监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7次,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侦查20余次,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信息共享平台是“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力抓手,由省级部门开发和管理。目前,全区已有15家行政执法单位进入信息共享平台并正式联网运行,其他单位由于系统设置和账号授权等问题暂未联网,正在请示报告协调处理当中。市场监管局、国土局、卫生局、税务、环保、文体、公安分局等单位已在“两法衔接”平台录入具体行政执法案件信息150余件,平台运转总体良好,在增大行政执法透明度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避免了“以罚代刑”情况的发生,平台倒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效果初步显现。

  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应当同时向检察机关备案是 “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加强执法司法监督,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鉴于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还未实现执法信息联网与司法机关共享,领导小组要求这些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通过纸质同时移送检察机关备案审查,加强监督,防止案件流失。截止目前,检察机关通过对烟草专卖局等单位移送备案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发现刑事犯罪嫌疑,已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非法经营犯罪案件9件。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继续推进该制度的运行,对于在信息共享平台上还暂时无用户名的行政单位督促及时移送案件到检察机关备案审查,确保监督范围全覆盖。

  推进会召开以来,成员单位坚持有案查案、无案治乱,把“两法衔接”工作重点放在关系民生、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上,联合开展有针对性的“小专项”整治行动。例如,今年10月,区卫计局、公安分局、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对一些城中村存在的无证行医的“黑诊所”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专项打击行动,打处了一批违法医疗乱象行为人,由于事前对该类型案件的追诉标准和证据要求进行了沟通和协商,明确了具体的取证要求,今年我院共对非法行医类案件监督立案21件,批准逮捕10人,提起公诉10人,有罪判决10人,其余案件均已在侦查阶段办理中,办案效果明显。该类案件的办理,有效的遏制了无证行医的“黑诊所”,保障了居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破坏市场经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活动,促进平安法治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也是增强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的迫切需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机制建设,加大组织保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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