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不能摆“花架子”
目前,村务公开制度已在各地农村普遍推行,在保障村民利益和权利、监督村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然而,近日工作人员在农村走访时发现,个别村庄的村务公开并没有落实到位。有村民反映,对村委会一年到头做了些啥工作不甚了解;村里的“钱袋子”是怎么花的,“一头雾水”。村委会门前的“公示栏”成了“花架子”,内容很少更换;即使更换,也是默默地“一贴了事”,村民很难及时获取信息。
本应“在阳光下运行”的村庄事务,为何给人“遮遮掩掩”之感?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出了问题:一些村干部认为,搞不搞公开无所谓,做好工作就行,何必再添麻烦;一些村干部担心,村民知道的事情越多,引发的误解、矛盾和问题也就越多,反而不利于工作开展;还有个别村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觉得村务公开“少一点”,自己的权力就“大一点”,背离了服务村民的初心。
此外,“形式主义作祟”也大大影响了村务公开的效果。一些村委会虽然表面上按要求落实了公开制度,但实际上工作浮于表面,存在“机械化执行”的现象:村干部往往把公开事项“一贴了事”,至于信息能不能及时传递给村民,公开事项有没有说明白,是否需要给村民做进一步解释,则不在考虑范围内。
村务公开是强化农村监督机制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给乡村持续良性发展奠定坚实根基的重要保障。事实上,村务公开工作做得到不到位,是村民评判农村党风政风好坏和村委会工作是否透明高效的“风向标”,也决定着村干部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与拥护。村务公开工作如果做得不好,村民有意见,容易产生误解,不配合村委会工作,反倒把原先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给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带来“麻烦”。另外,村务公开如果“打折扣”,更不利于村干部的廉洁自律,给腐败留下滋生的土壤。
因此,村委会应当严格遵守村务公开制度相关要求,村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要得以重视,工作形式上要勇于创新,将村务公开工作做出实效,不但要将村务信息大大方方地“亮出来”,还要想办法把信息实实在在地“传递出去”。工作人员建议,除了在“公示栏”中张贴纸质信息,还应当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传播平台,让信息“多跑路”,让村民只需动动手指,即可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村务信息,切实改变传统公开方式效果不明显、村民参与度低的状况。另外,乡镇政府等上级主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可探索实行“村务公开报备”等制度,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扎牢“制度的笼子”。(侯馨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