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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问题研究

政务公开 2019-09-12 01:3482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支撑能力,是政府自身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政务服务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在这方面推动信息化建设能够给群众带来更大的便利。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意义,加快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逐步向智能化、精细化发展并向基层延伸。以残联系统为例,从国家到省市层面,各级残联组织都开发了独立的信息化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涵盖了门户网站、公众号、办公系统、就业培训和精准康复等各类业务,信息化建设方便了残疾群众办事,残疾人线上办事使用率显著提升,有力促进了各项惠残、助残政策的落实。

  但与此同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伴生出的问题也逐步显现,网上办事平台群众知晓度不高,办事入口不统一,平台信息不共享,功能不完善,使用体验不佳等一系列具体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

  目前残联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部分:(一)办公(审批)系统。提供各类功能来实现审批业务的线上办理。办理过程中会详细记录审批业务的内容、办理时间、办理人、剩余时间、办理意见等内容,便于对审批业务进行跟踪督查。统一收发件、联合办理等业务也都可以通过审批系统实现电子化办理。(二)外网网站(含公众号等入口)。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业务办理途径。办事群众通过外网网站,可以进行网上申报、预约办理、事项信息查询等操作。外网网站还具备新闻公告发布、政策法规查询等功能。(三)信息化设备等终端。包括服务场所中LED屏幕、信息查询机、个人手机、电脑等信息终端。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新的“信息孤岛”正在产生。因为开发主体的多元化,目前从中残联,到省市级残联,再到县级残联,各层级残联之间存在多个功能重叠的业务管理系统,有的同一个业务存在多个不同级别的管理系统,不同业务部门之间又分别使用不同的系统。这些系统的业务内容、功能基本相似,采集的主体信息大致相同,由于开发主体、软件设置不同,很难做到信息共享与数据同步,经常出现重复采集数据的情况,增加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系统之间由于人员变化、录入误差等因素,极易出现不同系统内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甚至无法进行精确对应查询、统计,不同系统之间实际上正在逐步形成了新的电子信息化“孤岛”。事实上,即使是统一规划,由于各级各地区的实际需求不同,具体的实施单位和解决方案也会有很多,建设完成后的系统常常是独立的、异构的,数据也可能各自不同存放于数据库、XML文件、文本文件,甚至是普通文件之中,很难做到系统管理和格式化的统一,对日常办公、备案存档、信息追溯均造成了不小的困难。(二)与基层群众之间“信息鸿沟”依然存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以打通。除了群众知晓度不高、办事入口不统一、上网事项不完整、群众使用体验不佳等问题外,残疾人个体功能差异较大、信息化接受程度参差不齐,导致残疾群众不想用、不会用、用不着等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市残联在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之初,就提出了“以残疾人为中心”,开发“贴近实际工作和便于数据整合的信息系统”的开发思路。在开发实施过程之中,以构建智慧数据平台为抓手进行系统推进。通过制定统一开发标准,整合数据接口,确保数据同步,减少日常工作中的重复录入等操作。建设统一的数据交换中心,将各级残联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至数据交换中心,在数据交换中心内部进行整合。各级残联可根据权限从数据交换中心获取最新实时数据进行独立业务流程处理,并按具体需求生成各式数据图形报表。现阶段,数据平台在残疾人信息管理、残疾证办理、辅具发放、儿童康复培训等业务中都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同时预留了二次开发的功能接口,以便于今后大数据处理,加之公众号、网站等功能的协同嵌套,进一步整合了社会助残资源,提升了残疾人自身参与度和服务体验。通过数据平台建设,目前已经初步实现基层工作人员“一网通办”,信息管理系统、门户网站、公众号、OA办公系统之间有机衔接,残疾人服务管理“一库通管”。在服务内容上以残疾人个体为中心,康复、就业、教育、救助等各项功能以个体为指向相互贯通、相互叠加,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群体参与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是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关键之举,市残联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倾听群众诉求,从群众最现实、最紧迫的事项做起,实现“一网通办”,减去“奔波之苦”,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便捷性,更好地为广大残疾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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