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聊城市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管理办法

政务公开 2019-11-16 05:175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鲁政字

  第二条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开、实施和调整适用本办法。实施行政权力的部门(单位)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使行政权力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权力事项是指行政机关或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

  第四条行政权力清单实行目录管理。市政府应当建立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未纳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纳入市政府的《目录》进行统一管理。《目录》应当在市政府、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以及各行政权力实施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第五条市审改办是市级《目录》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级《目录》管理工作,对行政权力事项组织清理、审核确认、编制目录、动态管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 《目录》应当包括行政权力事项编码、事项类别、项目名称、子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等要素和内容。

  对纳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权力部门(单位)应当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行政行为,制定标准化实施办法,但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者更改行政权力事项要素和内容,不得将行政权力事项按环节或步骤拆分后独立实施。

  第七条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以及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外,《目录》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39号文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鲁政发〔2014〕2号)执行。除行政审批外,《目录》新增其他9类行政权力事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新增、取消或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由行政权力实施部门(单位)提出调整意见,市审改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并及时调整《目录》;涉及行政权力事项整合或对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等要素进行调整,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审改部门及时调整《目录》。县级审改部门要将本级《目录》及调整情况报市审改办备案,市审改办应当对县级《目录》及调整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

  (五)行政审批事项能够由市场机制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

  (六)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制定标准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

  (七)行政权力事项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实施且该行政职能可由一个部门承担的;

  第十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新增行政权力事项,或因实施依据已经失效、废止或修改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行政权力实施部门(单位)要在有关文件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市审改办,市审改办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按程序调整《目录》。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级“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维护;

  市法制办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市级“法制监督平台”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市审改办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权力事项的评估,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行政管理相对人反映强烈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提出清理意见。

  第十三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就行政权力事项及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部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市审改办进行投诉或举报。市审改办和部门(单位)应当畅通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收集整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规定反馈办理情况。

  第十四条市审改办应当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部门(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增加行政权力事项、自行更改行政权力事项要素、增加环节或时限、变相实施已取消下放或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违反规定的,市审改办应当督促行政审批机关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依照《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月31日。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