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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镇“四举措”督促村务公开常态化

政务公开 2019-11-16 05:4911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一、完善制度。根据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开内容必须经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严格审查方可公开。村(社区)干部随时接受村(居)民咨询,收集群众意见,并将收集到信息及时反馈村(居)委会。

  二、细化内容。除及时公开村(社区)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享受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计生奖扶和特扶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财务收支、精准脱贫等常态化工作外,结合近期工作实际,另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情况、土地增减挂钩完成情况、撤旧复垦建新情况等3项及村(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内容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明确公开地点。要求各村(社区)将公开栏设在公路旁、党员活动室外等显眼处,方便村(居)民观看,并在每个组公开栏处张贴公开。

  四、固定公开时间。常年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并以每季度首月的15日为村(居)务公开日,临时性工作分阶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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