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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政务公开 2019-11-26 20:3115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重大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涉及地方经济社会法治的重大决策,以及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专业性较强的决策,是政府施政的重要体现。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性工程。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

  这一点,惠城区走在了全市前列。早在2011年6月,启动莞惠城轨西湖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制定时,惠城区就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该方案征求意见稿报惠城区政府审定后于2011年12月16日在《惠州日报》和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征求广大被征收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共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772条。随后,惠城区政府还分别召集业主代表、商铺(门店)经营户或承租人代表、公房租户代表等召开了11次座谈会,听取和收集意见。惠城区还会同市发改、住建、房管、国土、公用事业等相关部门对收集到的各类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详细研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正式的补偿方案。同时,惠城区还聘请12名律师为被征收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

  近年来,惠城区政府不断摸索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以法制手段规范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的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除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外,惠城区政府一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其他程序。2018年11月11日出台的《惠州市惠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明确提出,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区政府办公室不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区政府全体会议审议,区政府对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予作出决定。

  惠城区还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保驾护航。2017年,惠城区面向全社会遴选了14名专家教授、100名执业社会律师、9名执业公职律师及12家法律服务团队,成立了惠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备选库,政府各级单位法律顾问都将优先从这里聘请。两年多以来,惠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团认真当好区委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对惠城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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