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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处理信访事项有关制度

政务公开 2019-04-30 16:1314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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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协调会:社区内各成员之间、居民与企业之间、居民与政府部门之间产生了矛盾纠纷,由居委会出面邀请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的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帮助、协调矛盾双方,解决矛盾和纠纷的一种方法。

  决策听证会:即社区在实施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前,由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委托居委会召集社区各方面成员代表,对将要实施的事项,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集中民智,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一种方法。

  政务评议会。即社区定期召集各方面代表,对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在社区的基层单位“七所八所”、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工作者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的情况,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考察相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依据之一的一种方法。“三会”制度已成为基层群众解决社区各类矛盾的主要途径,真正体现了社区事务大家管,社区事务由居民当家作主。也体现了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以及民主监督的作用,同时社区的各类矛盾也通过这些形式在社区得到了化解。

  代理制度:即针对社会或信访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熟悉国家有关政策、不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情况,各群众团体组织、居委会、律师代群众到有关单位联系,落实信访事项,做上访人的代言人,切实保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各种社会力量介入社区事务后,缓和了矛盾,免除了群众往返奔波之累,也提高了各社会团体在群众中的影响和地位。

  巡回接待制度:即由区信访部门牵头,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对地区近一阶段比较重大的、政策性较强的以及需各部门会诊和研究的矛盾,定期赴各街道、地区与群众沟通的一种方法。巡回接待制度的施行,一方面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单靠地区有关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免除了群众越级上访往返奔波之苦,同时,也密切了职能部门与地区的关系,使职能部门能在具体实践中对地区工作进行指导。

  错时工作制即通过在居(村)委会等为民办事机构调整办公时间,延长接待时间,做到全天候接待,全方位服务的一种办事制度。即在平时工作时间的基础上,增加中午、晚上、周六、周日的接待时间。这一制度实施后,方便了居民办事和反映问题,解决了很多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强化了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使居民对居委干部的感情更融洽,促进了居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素质的提高。

  社情民意的“气象台”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办公室、综治办、信访办等方面共10位同志组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管领导分别任正、副台长,下设办公室,由信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定期对社情民意进行分析、归纳、上报,同时,负责将党工委、办事处、机关有关职能部门、社区有关单位处理意见或解决办法及时反馈给居民区“气象站”或居民。

  市信访办和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上海律师志愿团,4年来市、区县300多名律师志愿团成员坚持参与市、区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积极参与和协助政府化解一些矛盾纠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把一些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积极代理法律援助案件,为社会提供帮助,2001年以来,共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2541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上海152名社会责任感强、专业素质高的律师在市律师协会组织下,成为“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首批成员,为被拆迁人提供收费低廉或免费的法律服务。

  律师志愿团152名律师,来自各区县80家律师事务所,均有丰富的房地产法律服务经验。为方便群众联系,市律协专门印制了《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指南》,公布152名律师志愿团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市民也可致电“12348”法律咨询热线或访问东方律师网、东方法治网,获得律师志愿者名单。

  另悉,本市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门槛也将大大降低,无力支付律师费的群众可向全市20家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请志愿团律师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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