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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青县:行政调解显神威 矛盾纠纷化无形

政务公开 2019-05-08 00:257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多亏你们调解员,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麻烦事,化解了多年的矛盾。谢谢你们!”近日,山东省高青县黑里寨镇贺家村村民郭某,握着高青县行政调解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手高兴地说。这件让郭某异常高兴的事,是一起困扰郭某多年的土地纠纷案件。

  该纠纷起源于2014年,贺家村在进行土地微调时,将一处面积约1.45亩的土地调整给村民郭某,并办理土地确权证。而该处土地的原所有者董某认为,进行土地微调时自己不在场,因此不承认该地块属于郭某,并且坚称土地确权证无效。董某与郭某均认为自己占理,互不相让。

  2016年郭某以董某强占其耕地1.45亩多年为由,起诉至高青县人民法院,并索要经济赔偿4500元。2017年董某起诉郭某至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事由是产生纠纷的土地不属于郭某,并要求撤销其土地确权证。董某败诉后,于2018年5月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高青县行政调解办公室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积极联系农业局、法院、法律顾问等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分析案情,共同参与现场调解。通过向案件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解释政策规定,同时结合情理劝说的方式,经过四次调解,最终消除双方隔阂,成功解决该起因土地调整引起的纠纷。

  这是高青县行政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高青县着力构建县镇村三级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发挥行政调解优势,各部门积极参与,主动化解职能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内容、范围和程序进行宣传,提高各部门调解优先的执法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调解工作的信赖度。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统一性和规范性的研究,规范行政调解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时限和要求,统一行政调解法律文书。落实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以及统计分析机制,注重案例推广和指导,提升调解水平。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回访制度,采用电话、短信、走访等方式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群众满意度回访。

  今年1-10月,全县成功调解行政调解案件1492件,涉及当事人3231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潘庆 曹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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