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2019年底前在每个县级行政区域建律师调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获悉,到2019年底前,要在所有地市级行政区域进行试点,力争每个县级行政区域都有律师调解工作室。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习总书记多次对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以及统筹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特别是司法部重组以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22.8万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53.2万件,调解成功率97.9%,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继续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积极培育律师调解服务品牌。同时,要凝聚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力量,利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记者获悉,2018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接受委托或移送调解案件71万余件。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行政调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1个试点省市共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2300余个,律师参与调解案件3.8万件,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部署于2019年将试点工作扩大至全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