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9年12月11日,省委、省政府在荆州市沙市区召开了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张岱梨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社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调了加强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省民政厅厅长谢松保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传达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近年来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打算。现将张岱梨副省长的讲话(根据录音整理)和谢松保同志的工作报告编发,请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在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政府副省长 张岱梨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2009年12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分析我省社区建设的形势,部署下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罗书记、鸿忠省长多次对社区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潘立刚同志任组长。潘部长已经主持召开了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了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今天这个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上,印发了回良玉副总理和民政部李学举部长在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刚才,松保同志传达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前一段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情况,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今天的会议开得很好。首先要感谢荆州市、沙市区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现场。上午,大家看了沙市区的一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五个社区,因为我先到医院检查了甲流感的防控工作,只看了一个点。听说大家看了以后很有感触,荆州市、沙市区在财政相对比较紧张、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社区建设能够达到这样一个水平,充分说明了荆州市委、市政府和沙市区委、区政府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刚才,荆州市沙市区、武汉市汉阳区、荆门市、鄂州市、宜都市等五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会上还印发了15个单位的书面交流材料。这些经验都非常好,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地独到的做法和取得的明显成效,对进一步推进工作都有很好的启发,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有些经验是比较成熟的,比如沙市区推行“居民说事”的经验,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搭建了一个社区工作的平台,已经成为社区建设的一个品牌。通过推行“居民说事”,达到了多方面的综合的目的。通过居民说事,体现了居民自治,是居民自治的有效措施;通过居民说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居民说事,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区发展。“居民说事”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希望沙市区不断总结、完善、创新;希望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好这项工作;也希望省民政厅认真研究,集中力量培育一些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品牌。
关于下一步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松保同志已经做了全面的安排,我就不再讲了。下面,我强调四个重点:
一、 要进一步深化对社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对于社区建设,大家都有了一定的认识,这里强调的是怎么随着形势的发展、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当前新的形势下,社区建设事关民生,事关稳定,事关全局,也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不是一个单项的工作,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区建设工作做得好不好,已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事关民生问题的改善,事关社会的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因此,我们现在对社区建设的认识不能停留在过去的基础上。按照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会感到还有很多工作没有做好,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去做。我们要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来衡量我们的工作。最近,中央召开了经济工作会议,不仅对明年的经济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强调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社会发展要求社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求社区建设有新的发展。所以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认识社区建设,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我们还要注意横向的比较,与自己相比,我们许多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但与江苏等经济发达的地方相比,不仅是经济水平上存在差距,投入上存在差距,更重要的还是思想认识上、工作理念上、工作机制上存在差距,所以大家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
二、要明确加强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
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第一,社区建设的着力点,是要发挥好三个作用,就是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第二,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服务居民、造福群众。第三,社区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第四,社区建设的工作方针,是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第五,社区建设的根本动力,是坚持体制和机制创新。第六,社区建设的基础保障,是加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我们要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把握、理解、落实好这些基本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
在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同时,要把社区服务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社区服务能力建设,更好地推动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社区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服务群众,不能很好地服务群众,就谈不上其他的。明年的社区建设工作要全面抓,但是要把社区服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之上做得更好。重点是要解决好四个问题:
一是要建设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这项工作已经有了一些基础。我在向鸿忠省长汇报明年的工作打算时,提出了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想法,得到了鸿忠省长的肯定,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明年,从省政府的工作来说,我们要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全省要统一标识,统一软件,由省民政厅和有关部门来开发,各地要总体规划,分步建设,力争到2012年本届政府任期末,各地各个社区都要按要求完成。荆州计划明年全部完成,象荆州这样的经济条件都可以全部完成,我看其他地方不仅是一个投入的问题,关键是领导的重视问题和认识问题。每一个社区的平台建起来了,全省连起来就能形成网络,形成一个大的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上下连贯、连通、互动,发挥平台更大的效益。
二是要完善服务功能。基本的想法是,要积极地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到社区,把政府能够延伸到社区的公共服务都纳入社区这个平台,将政府公共服务的终端统一到社区这个平台上来,使居民能够就近就便办理各项公共服务事项。有的提出要打造“15分钟公共服务圈”,使象新车牌照办理这样的公共服务事项能就近办理。民政部门要首先在这方面推行,将低保、医疗救助、优待抚恤、灾害救助、五保供养、孤儿养护、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服务等工作率先纳入到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下一步如就业保障、车辆牌照办理等,都应该在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上办理,要千方百计地为老百姓考虑,尽量地方便人民群众。
三是要积极推动服务手段的信息化。要按照一线连接、一键直通、一网受理的理念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我们要努力地实现政府的公共服务网与社区服务网无缝对接。这是我们的目标和要求。有几个地方建设开通了“12343”社区服务热线,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看能不能把“12343”做为全省统一的社区服务热线来建设,并实现与社区服务平台的对接。
四是要创新服务机制。首先是政府的公共服务要延伸到社区,同时要尽可能地发展居民的志愿互助性服务,还有市场提供的服务,各种载体要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建立有效的、可行的社区服务体系,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政府的公共服务主要是满足居民的基本服务需求,市场提供的服务更多地是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要把它们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地满足居民的服务需求。要加强研究,鼓励各类组织、单位、个人兴办社区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社区服务的社会化。
四、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机制
社区建设能否做好,体制机制是关键,下一步,重点要健全以下五个方面的体制机制:一是要健全领导体制。社区建设的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希望各级政府在党委的领导下,把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不能缺位,必须到位,强化自己的责任,民政部门要更好地组织协调。二是要健全组织体系。要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群团组织要在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发挥好各自的作用。三是要健全参与机制。社区所有单位都要积极参与共驻共建。要发动居民最大限度地积极参与,使社区居民成为社区建设的主体。只有共建才能共享,只有共享才能更好地共建,这是一个辨证的关系。社区志愿服务怎么做大,做成品牌,相关部门也要认真研究。四是要健全保障机制。保障机制首先是投入问题,政府的投入是主导,同时要将政府的投入和社会的投入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要认真落实好社区工作者的基本工资待遇,要通过待遇的落实使他们能安心地在社区工作。要更多地开发一些公益性的岗位,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五是要健全绩效评估机制。社区建设到底做得怎么样,要以居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要把居民满意不满意细化为考核指标,使其具有操作性。社区干部的基本待遇是稳定的,其他的可以与绩效挂钩,要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
这里要重点强调的是,省委罗书记8月份到省民政厅调研的时候特别强调了社区建设的重要性,要求认真做好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了两个任务:一是难点居委会的治理。根据国家的安排,我们正在开展难点村委会的治理,年底前省委、省政府还要召开现场会进行部署。罗书记提出,要在开展难点村治理的同时,着手开展难点社区居委会的治理工作。二是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罗书记希望民政厅在全省选择100个基础比较好的社区,作为先进典型进行培育,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要把这个工作部署一下,包括已经拿到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牌子的社区,要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创造新的经验,使我们的牌子得到居民群众的认可,使我们的工作经得起居民群众的检验,使我们的先进单位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总之,要通过大家的努力,使全省明年的社区建设工作在全面推进的同时,在一些重点工作上进一步做大,做成品牌。借此机会,对大家过去为社区建设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也拜托大家把明年的工作做得更好。
在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湖北省民政厅厅长 谢松保
(2009年12月11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近年来我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009年10月19日,民政部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命名表彰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任务。中央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的负责同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代表等500多人参加了会议,列席会议的有300多人。
这次会议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回良玉副总理在讲话中强调,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心在社区,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维护稳定的根基在社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和谐社区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管理有序上动真格、在服务完善上下功夫、在文明建设上用力气、在安定祥和上出实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
回良玉副总理指出,近年来,各地和谐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不断健全,以社区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以居民自治为主要形式的社区治理机制初步建立,社区环境和社区居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当前,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我国正处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重要时期,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做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对于夯实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
回良玉副总理强调,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关键是要做到“五个坚持”:一要坚持把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想事情、做工作的标准。二要坚持把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基本目标,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优化社区环境,实现居民邻里间的和睦相处。三要坚持把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方针,推进城乡社区交流与合作,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城乡社区和谐发展新格局。四要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根本动力,把创新贯穿于和谐社区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五要坚持把加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基础保证,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结构合理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回良玉副总理要求,各地区要把和谐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有人做事、有钱办事。要激发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组织、动员、调动社区各方面力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生活。
会上,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同志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近年来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强调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特别提出要力争用五年的时间,把全国8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把所有城乡社区全面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李学举部长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要健全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在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上取得新进展;二是要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在满足居民群众生活需求上取得新进展;三是要繁荣社区文化,在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上取得新进展;四是要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上取得新进展;五是要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在统筹城乡社区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六是要推进社区党建全覆盖,在增强城乡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上取得新进展。
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同志宣读了《民政部关于命名表彰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决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区等188个城区(市)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市)、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街道等253个街道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永善社区等500个社区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其中,我省武汉市江汉区等12个城区、武汉市汉阳区洲头街等10个街道、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社区等25个社区受到民政部命名表彰,我省受到命名表彰的示范城区总数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江苏、山东两省;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勇,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江苏省省长罗志军,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江苏省副省长李小敏,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党组成员黄守宏等领导一同出席会议并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颁奖;江苏省人民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天津市民政局等8个单位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经验做法;会议还印发了15个单位的经验交流材料,其中,包括湖北省民政厅提供的《完善居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荆州市沙市区民政局提供的《推行居民说事建设和谐社区》、武汉市百步亭社区提供的《弘扬志愿精神建设和谐社区》;与会代表实地参观考察了苏州市的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情况。
二、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回顾与总结
我省社区建设工作是从1999年8月开始调研、2000年开始试点的。2001年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鄂发〔2001〕9号),社区建设工作开始由点到面推进。2002年,根据民政部的安排部署,开展了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了社区建设的深化发展。2003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社区建设工作现场会,进一步加快了社区建设的发展步伐。2005年以来,全省广泛开展了创建和谐社区示范活动,社区建设进入到建设和谐社区的新阶段。2006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精神,省委、省政府于12月在宜昌市召开了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命名表彰了一批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单位。2007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服务的若干意见》(鄂发〔2007〕4号)。今年4月,为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回顾我省社区建设走过的近10年历程,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各地针对过去居委会规模过小、地域交叉、资源分割、管理不便等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重新划分了社区,调整了社区规模。鄂发〔2007〕4号文件下发后,又对社区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优化了社区布局。截止目前,全省共建立新型社区3800多个。在此基础上,各地大力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已建立起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责任主体,以社区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服务性社会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组织网络体系,构建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同时,各地注重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创新社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和激励保障工作机制,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建立起了以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为主体、以社区专职工作者为依托、以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在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加强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社区居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各地通过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优化环境,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社区得到逐步落实,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正在形成。现在,全省大部分城市已推行了社区居委会户代表选举或直接选举工作,实行户代表选举和直接选举的社区已经达到40%左右。各地还积极探索,组织居民开展“门栋自治”、“居民论坛”、“社区对话”、“社区听证”、“居民说事”、“民评官、民评民”等民主管理活动,创新了社区民主管理机制,极大地推动了社区民主自治,居民参与意识普遍增强,社区重大事务的民主协商和决策机制正在形成。
三是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各地坚持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内容来抓,通过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和组织网络建设,基本形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为主体的社区服务体系。全省共建立区(市、县)级社区服务中心80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390多个,每个社区都建立了社区服务站,大部分社区设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党员服务、民政救助、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社区警务等服务窗口。目前,社区服务的内容已从传统的福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互助服务发展到满足居民各种需求的系列化服务,特别是各地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方式,着力推进就业、社会保障、救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以及社区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了居民群众的基本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提高了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四是社区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初步确立。各地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基数从无到有,比重不断增加,有的还形成了年度增长机制,使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投资逐年加大,社区工作运转经费基本得到保障,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不断提高。武汉市从2003年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累计投入资金近20亿元,除对背街小巷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外,改建、新建社区工作和居民活动用房达20多万平方米。荆州市从2006年到近年上半年,共筹措资金4000多万元,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荆门市各级累计筹资近8000万元,专项用于社区服务服务设施建设,已有53个社区的工作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鄂州市共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加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其中,市、街两级财政共投入1600多万元,仅用一年时间,就使中心34个社区中有30个社区完成了工作活动用房建设任务。黄石、宜昌、十堰、襄樊、孝感、黄冈等地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也都在逐年增加。据统计,全省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的社区已占39%;社区干部的月平工资达到了900元左右,大部分地方为社区干部办理养老、医疗两项保险,少部分地方还为社区干部办理了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
五是农村社区建设探索推进。各地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省18个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县(市)结合自身实际,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最关注的利益需求出发,加强了农村社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有力推动了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体化进程。
回顾我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实践,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各级党委、政府把社区建设当作民生工程给予高度重视,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形成了上下协调一致、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驻社区的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热情参与社区建设,社区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共建制度、结对帮扶制度等新形式、新方法不断形成和完善,定期讨论研究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事项,为社区建设提供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各级党委、政府把发展社区服务、满足居民需求作为社区建设的永恒主题,把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作为衡量社区建设的最高标准,最大限度地解决好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居民群众分享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感受到了社区建设带来的好处。三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地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寻找社区建设的结合点、切入点和平衡点,着力于解决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增强了社区建设工作的活力、动力和感召力。四是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历史条件,既注重一般号召,又加强个别指导;既尊重普遍规律,又注重改革创新;既注意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又注重帮助困难地区改进工作,基本实现了社区建设的梯次推进。五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带动。各地针对社区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因地制宜,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进行了大胆创新,探索出了许多好思路、好办法。特别是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培育、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发挥典型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社区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升了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近年来,我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探索了一定经验,但在推进的过程中也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管理体制不完善,政居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的问题比较严重;社区服务设施不足,全省有60%左右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没有达到300平方米的标准;投入保障水平偏底,社区运转困难,社区月平办公经费只有2000多元,其中,由财政拨付的只占70%左右,其余的需要社区自筹来解决;居民的社区意识不强,参与不够充分;社区建设工作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社区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大中城市和少数县级城市有了较好的基础,大部分县级城市和乡镇的社区基础较差,农村还处于探索阶段,许多工作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进一步规范、完善、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打算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对做好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又对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和新时期党建作出了重要部署。在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提出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李学举部长提出了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下面,张省长还要就我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张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三大建设”,增强“三大功能”,努力把全省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构建和谐湖北夯实基础。
(一)进一步加强社区组织网络建设。社区组织是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服务居民群众的主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实现社区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城乡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切实增强社区居委会带领群众民主自治、协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性民间组织,优先发展服务类,重点扶持慈善类,引导规范活动类,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促进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提高社区自治水平、服务居民群众、承接政府社会服务职能、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等方面的作用。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壮大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断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以社区服务性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组织为基础,职责明确、协作互助的社区组织网络体系,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社区干部是城乡社区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动员者和实施者,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品德优良、群众信赖、乐于奉献的社区干部队伍,是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基本保证。要不断完善社区居委会选举办法,健全平等竞争机制,通过民主选举,吸纳优秀人才进入社区工作队伍,进一步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的结构。要加强培训教育,引导社区干部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现代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能力。要按照鄂发[2007]4号文件提出的“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加强督办落实,确保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得到落实,并随经济发展而增长,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三)进一步加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设施是政府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居民群众开展民主自治活动的基本条件。要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大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解决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和居民公共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问题。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国家和省投资建设的“十一五”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加强“十二五”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继续争取中央项目资金,加大省级配套力度,带动各地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争到2015年,全省50%的城市街道都要建设一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80%的城镇社区、列入国家和省试点的农村社区都要建设一所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中心,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实行统一标识,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使用高效、管理规范。要继续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全省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实现全省中心城区社区基础信息的互联与共享,加强系统应用服务的开发,使其尽早发挥作用;指导各地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的自治功能。要坚持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依法规范民主选举程序,稳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要探索人户分离居民和社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选举的办法,保障其基本政治权利,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参选率。要坚持社区居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做到涉及全体居民重大利益的事项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社区日常管理和服务事项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决定,不断创新社区事务参与方式。要灵活运用协商议事会、听证会、议事恳谈会等方式,及时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总结推广“居民说事”、“居民论坛”、“社区对话”等有效形式,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广泛参与,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当前,重点是总结推广荆州市沙市区推行“居民说事”制度的做法,搭建居民广泛参与、民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平台,创新居民自治形式,扩大居民自治范围,拓展居民自治内容,进一步完善居民自治制度,增强社区自治功能。
(五)进一步完善社区的服务功能。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精神,着力推进以政府公共服务为主体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从社区居民迫切要求解决和关注的问题入手,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不断满足居民群众物质、文化、精神和民主政治等方面的需要。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社区已经具有的服务功能,协助政府为居民群众提供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综合治理、文化娱乐、环境美化、为老服务及便民利民等方面的服务,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另一方面,对不同地域、不同层次的居民进行调查摸底,掌握需求情况,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开展服务,使社区服务的内容更贴近居民。同时,要不断改进社区服务的手段,创新社区服务机制,提高社区服务的时效性、便捷性。
(六)进一步完善社区的管理功能。当前,各地普遍感到社区管理体制不顺,主要表现为社区职责不明确,社区工作的责权利不对等,社区各方面的关系不协调,有少数地方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没有进行,直接影响到社区管理功能的发挥。要进一步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切实做好乡镇、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农民工和流动人口居住区等区域的社区组织建设,实现社区工作全覆盖,不留空白,尤其是要研究推进乡镇社区建设。要进一步理顺基层政府、社区组织在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中的功能及权责关系,实行社区公共事务分类管理,探索建立部门工作进社区的准入制度。要按照“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探索建立辖区单位与社区共建协商的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
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既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惠及人民的德政工程。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积极当好参谋助手,认真履行牵头职能,加强检查指导,做好综合协调,扎实推进工作,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努力开创我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湖北作出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