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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大亚湾每村每年发放5万元运转经费
作者:欧阳德辉 林彰永           时间:2010-2-6          来源: 惠州日报          阅读量:131次
 

  大亚湾区日前出台 《大亚湾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实施办法》,将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划分为基本运转保障经费、村(居)民小组考核奖励经费和调剂经费,激励村(居)民小组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基层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全区安排56万元调剂经费

  加大资金投入是保障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关健。据了解,该区结合村(社区)每年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按农村和社区两个类别进行发放,其中农村每村每年发放5万元基本运转保障经费。对社区充分考虑户籍人口因素,对户籍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社区,每年发放基本运转保障经费16万元;户籍人口在1000人(含)~2999人的社区,每年发放基本运转保障经费18万元;户籍人口在3000人(含)以上的社区,每年发放基本运转保障经费20万元(社区下拨的运转保障经费均含市、区两级每年下拨的15万元)。村(社区)运转保障经费用于办公、党报党刊订阅和开展党建活动、村(居)务公开、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等。

  为避免出现忽视村与村、社区与社区之间集体经济实力差异而进行平摊补助的现象,该区还安排了56万元的调剂经费,按每个村委会2万元的标准由区财政拨付给各街道进行统筹安排。为规范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该项运转保障经费的使用明确要求列入村(居)务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并将运转保障经费纳入“村账街道代管”范畴,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同时对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进行监管,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同时对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实行3年调整一次,3年后根据村级组织经济社会发展及工作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设立村(居)民小组考核奖励经费

  大亚湾区将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的发放与每年村(居)民小组工作成效结合起来,特别设立了村(居)民小组考核奖励经费。按照每个村(居)民小组每年1万元的标准,由区财政每年安排176万元对全区各村(居)民小组进行考核奖励。各街道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订对辖区内村(居)民小组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实施办法,在每年12月底组织人员对村(居)民小组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给予奖励;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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