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时期。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来解决好“三农”问题,农村改革发展的大环境因此有了深刻的变化,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先后出台,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那么,当前我国农业农村改革面临哪些新的形势和挑战?如何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新理念推进农业农村的发展?如何解决城镇化建设中的“三农”问题?近日,本刊记者就这些问题专访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
记者:陈主任您好!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您认为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陈锡文:我认为,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我国粮食产量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从2004年以来,我国的粮食生产已经连续六年取得好收成。2003年,全国粮食产量是8614亿斤。2009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0616亿斤。六年时间里,粮食的年度产量提高了2000亿斤以上。
农民人均纯收入呈持续较快增长的态势。2009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5153元,增加了2500多元,第一次跨上5000元的台阶。
在我国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态势良好。当前,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已超过1.5亿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规模相当可观,对农民增加收入、转变思想观念、改变生产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记者:据了解,在新农村的建设中,“水电路气”这些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就,还有哪些新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陈锡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水电路气”。水,是指安全饮水。农村饮水困难的问题在世纪之交就基本解决了。进入新世纪以后,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任务开始凸显。新世纪初,全国有3.2亿农民处在饮水不安全的状态,主要是矿物质、重金属含量过高和污染。这几年推进的速度比较快。到去年已经解决了1.6亿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温总理在今年的人代会上表示,今后要以每年解决6000万人的速度推进。到2013年,3.2亿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将全部解决。由于水源地的变化等原因,处于饮水不安全的人群实际比上世纪末增加了6000万左右。到2014年,这部分人口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也将得到基本解决。
电,是指农村用电。1998年,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扩大内需,中央下大决心进行农村电网改造。十几年来,电力部门投入了3000多亿元,95%的农村地区已经被大电网覆盖。农网改造深入推进,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实施新一轮的农村电网改造。电监会、电网公司将投入3000多亿元用于扩容。
路,是指乡村道路建设。从交通部的监测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乡村道路建设问题已经基本解决。2006—2009年,中央共投资1661.7亿元,新建改建公路144.1万公里。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逐步提高乡村道路的质量,将其纳入城乡交通的大网络,创新维护机制。
气,就是沼气的使用。国家大力扶持农村发展可再生清洁能源,到2008年底农村沼气用户已达到3049万户,年产沼气113.9亿立方米。预计到今年底,全国将有4000万农户使用沼气。
农村的“水电路气”事业自十六大以来有了非常明显的发展,去年部分地方又增加了“房”的建设,国家也推出了农村的危房改造。从去年开始每年投入40亿元进行危房改造,按户均5000元,一年可以改造80万套住房。
记者:十六大以来,农民最关心的文化、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的建设发生了哪些显著的变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陈锡文:农村文化事业快速发展,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等一系列文化下乡工程顺利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农村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分别达到500元、300元,中西部地区农村校舍维修改造的补助标准得到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费教育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面覆盖,参合人数达8.33亿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使970万人受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县开始启动,近年的覆盖率将达到23%以上。
毫无疑问,新农合、低保、新农保这三项事业的推进,对解决农民后顾之忧起到了重要作用,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城市有的这些社会保障制度农村也开始建立。在制度建设方面先做到城乡平等,再逐步实现保障水平的基本相当,这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农民转为市民的重要条件。
记者: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应该得益于党的一系列新的农村政策,请问,这一系的政策是怎样形成的?
陈锡文: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基本理念,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地把握住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变化。过去,城市和工业的发展要靠从农村中提取积累。进入新世纪之后,我们的国力不一样了,政府的财力不一样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
2003年的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也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文献。决议第一次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概念,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非常明确地提出了“五个统筹”的要求,并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了“五个统筹”之首,将“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之一,这是城乡二元结构这个学术概念第一次进入党的文件。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在进行国际经验比较的基础上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化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发展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2004年年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国家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一个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由此进一步统一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和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思想和认识。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并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提了出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决定提出,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个概念的提出,对于加大农村公共服务投入、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可以说,这既是对前五年农业农村政策体系形成的总结,也是对今后一个时期不断完善农业农村政策的要求。
记者: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意义重大,可以说是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一个里程碑。中央为什么将十七届三中全会的主题定为农村?如何理解?
陈锡文:中央再三考虑将十七届三中全会的主题定为农村。第一,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第二,农村的改革现在有了很多可圈可点的成就,也有很多要进一步突破、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第三,从我们国家60年的经历来看,农村改革发展这个牛鼻子抓住了,别的方面就不会出太大的问题。
中国的国情是,农村地域广大,农村人口众多,农村稳天下就稳。中央再三考虑,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召开的中央全会主题就定在农业农村问题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强调,一定要居安思危。尽管农业农村有了很大发展,农民生活也有了很大改善,但对农业农村问题一定要有忧患意识,所以这个决定强调: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近年来,党对“三农”问题的认识是在不断深化的,对如何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是在不断升华的,由此才可能出台不断强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例如,从税费改革开始到最终完全取消农业税,再到出台直接补贴农民的政策;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再到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这些事情在上个世纪谁都不敢想,现在都一步步实现了。
记者:不能否认,我国农业农村的改革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会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您认为,当前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有哪些?
陈锡文:当前农村面临的问题有很多,我想最突出的、难以回避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如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产品的保障能力。对于人口众多、农业资源匮乏的我国来说,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二是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需要有一个正确的看法。三是在城镇化进程中怎么处理好农民变市民的问题。
记者:从我们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往往是农业形势好,农产品供应比较充分,就容易出现忽视农业的倾向。您在前面也提到要居安思危,目前我国面临怎样的农业形势?该如何提高农产品的保障能力?
陈锡文: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审议过程中,总书记概括了三句话要求: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确保农民收入不徘徊,确保农村发展好势头不逆转。我觉得,这是在关键时刻对全党的一大提醒。
农业形势到底怎么样?我们搞农业农村工作的同志心里都有本帐,应该说以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和农业生产水平,实际上保障全国农产品需求还是有缺口的。按照我国目前的粮食单产水平,要想打1万亿斤粮食,粮食播种面积必须达到16亿亩。加上其他农作物生产需要,我国农作物播种面积一共就23亿亩多一点。2009年,我国进口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分别达到4255万吨、816万吨,都是历史最高水平。照此估算,如果由国内生产,需要占用播种面积3.73亿亩和2.23亿亩,两者合计相当于我国目前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4。
我觉得中央提出要居安思危,确确实实值得认真考虑。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多利用一点境外资源是好事。因为进口农产品等于进口了人家的土地、水和阳光。问题是不确定性太大!这些年来努力在想很多办法,比如到国外买地租地,但风险很大,其后果不光是个经济问题,还有同周边国家的关系问题,乃至地域性的国际和政治问题,远远超出了农业和经济的范畴。
从我国目前的状态来看,出了别的问题都有可能想办法补救,但农业出了问题谁也救不了,这是关系到基本民生的事情。所以无论如何要保护好我国的耕地,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创新农业投入机制,提高农业科技进步的水平,在有限的耕地上生产更多的农副产品。单纯的依靠投入自然资源,余地已经不大了,而且成本也会越来越高。所以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提了出来。
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农户是农业经营的主体。目前却有一些大的公司和企业进入农村,承包土地进行经营。您是如何看待农业经营主体的变化的?今后长期的发展会怎么样?
陈锡文: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农户作为农业的经营主体是符合农业发展规律的。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贫困国家,也无论是地多的国家还是地少的国家,农业一般都实行家庭经营,全球没有几个例外。
家庭经营既能适应传统的手工农业,也能够适应现代化装备起来的现代农业。美国、澳大利亚现代农业水平很高,但也是家庭经营。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思想认识要统一到中央的政策上。
当然,很多人都在问,小规模家庭经营能现代化吗?其实全球的农业现代化,都不是去摧毁家庭经营这个基础,而是提供多种多样的社会化服务,弥补家庭经营的不足。目前,有些地方比较热衷于更换农业的经营主体,让大公司大企业大面积承包租赁农地,让农民拿地租,让农民打工、领工资。对此,中央2001年的18号文件中就明确指出,鼓励工商企业到农村,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农民提供服务,也鼓励工商企业去开发那些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力开发的未利用农业资源,但不提倡工商企业大时间大规模租赁农民的承包地。
我觉得这不是单纯的经济效益问题。让公司、企业大规模去圈占、租赁农民的地,这种方式可能解决农业效率问题,但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很可能还会引出新的问题。所以,无论出台什么政策措施,都要有利于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的协调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的问题某种程度上是涉及农村社会根基的大事。因此,应该通过引导农户发展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和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来弥补农户的不足,以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记者:我国的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在不断向前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如何变成市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热点话题。国外有哪些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陈锡文:我曾考察过东欧、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发现城镇化进展比较顺利的国家,都是先将社会保障制度接通。比如泰国的曼谷,有300万农民打工。进城的农民有一个选择,是来赚钱?还是想转成市民?来赚钱的农民只要在企业找到工作,企业把农民的名字报到劳工局就可以了。如果是要成为曼谷的市民,还要到社保局去报到。农民从有工作、有收入的那天开始交纳社保费用。按曼谷的规定交够八年社保经费,就会受到平等对待,可以享有廉租房等,跟市民没有什么差别。匈牙利、波兰等国家的情况类似。
日本的土地是私有的,为确保土地不被分割和细碎化,传统上实行的是长子继承制。这样,其他的弟弟往往就外出谋生。1884年,日本政府出台的第一个社会保障制度,就是针对进城农民工的制度。日本的城市化过程比较平稳,和比较早地建立了城乡一体的社保制度密切相关。如果我们仅仅是给进城的农民一个城镇户口,而不统筹考虑进城农民的就业、住房和各种社会保障等,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避免农民进城后变成弱势群体和被边缘化,就要建立与城镇化过程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当然,这是有相当难度的。
记者:从我国目前的形势来看,您认为城镇化中的“三农”问题该如何解决?城镇化的道路到底该怎么走?
陈锡文:这两年总书记、总理反复强调,一定要坚持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不能以为城镇化这一条路就可以解决“三农”问题。城镇化的道路到底该怎么走?我认为一定要有两个结合,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并行不悖的结合。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第一,不能把农村的土地单纯地看作是生产要素。农村的土地不仅是生产要素,而且还是农村社会组织结构、社会管理乃至政治框架的载体。第二,不能把农民单纯地看作是劳动力。不能只管用他的工,不管他进城以后面临的问题。只有将这些问题放到全局来考虑,才能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真正有效解决“三农”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