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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债务要“化”更要“解”
作者:李志廷           时间:2010-8-1          来源: 宁夏日报          阅读量:56次
 

  今年灵武市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通过债务互顶、盘活资产还债等方式,化解了2个试点乡镇16个村过去456万元旧账,促进了村镇经济发展。(据本报7月27日)

  俗话说,欠债要还钱,无债一身轻。近年来,我区农村地区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塞上大地呈现勃勃生机。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村级债务依然存在,成为村级集体乃至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绊脚石”。沉重的负债,使得一些村级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由此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已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一些地方村级组织职能弱化,该办的事情办不了,村干部将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躲债”上,债主要不回钱,造成恶劣影响不说,还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

  近年来,自治区非常重视化解村镇两级债务工作,我区因此也成为全国率先完成化解乡镇债务的省区。灵武市通过各种途径化解村级陈年旧账的做法,值得借鉴。但笔者认为,化解村级债务,“化”当然很重要,更重要的是“解”。我们知道,旧债未清,新债发生,这是造成村级债务日益沉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只有千方百计从源头上杜绝产生新债的诱因,才能让村级债务不再是“不倒翁”。

  制度管根本、管长远。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制度,仅仅靠运动式的突击化解,村级债务永远可能只停留在“化”的层面,“解”的问题依然存在。搞好村级财务管理,重点是制度建设,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村干部的行为,规范开支。其实在这方面,我区并不缺少成功经验。中宁县余丁乡永兴村的村级财务审批公章被分成不规则的5块,掌管在5位村民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手中,村里每一笔财务都得5人共同审核盖章后才能生效。这种来自基层的理财模式,已在我区全面推广。

  另外,随着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实施,大量支农资金流向农村,而个别村干部截留、挪用、贪污支农资金的案件数量迅速上升,这也是造成村级债务新债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媒体多次报道了村官腐败案件。防止因村官腐败制造新的债务,最好的就是实行村务公开,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在这方面,我区同样不缺乏成功案例。今年早些时候,我区首批村务新闻发言人亮相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洼渠村,新闻发言人不但要定期公布村情村务,还要为村民解答生产经营环节中的各类疑惑。

  化解村级债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当然不是设立一些财务制度,向村民公布几个账目就那么简单。要从根本上解决村级债务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才是化解村级不良债务最快、最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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