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自然资源部: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

农业技术 2019-11-10 22:0072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央视网消息:近期,猪肉价格和供应问题印发了广泛关注,为保障生猪养殖用地需求,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通知,明确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近日也联合印发通知,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划定和管理,严禁“一律关停”。

  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文件中明确表示,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李国祥:过去对于养殖场使用的土地往往都是作为农业用地,但是往往不允许占用一般耕地,对于我们的养殖场来说,对于养殖投资者来说,现在这确实是非常有利的时机。

  专家认为,开辟新养殖场有利于降低非洲猪瘟疫情发生率,解决土地问题对生猪生产能力的恢复非常有效。而根据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通知内容,各地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对禁养区划定的要求,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同时,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度期,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员 朱增勇:把原来违反法律规定的这种“一刀切”的禁养区的限养进行了及时的纠正,加强了整个禁养区的整改调控措施,对于后期整个生猪生产的稳定和产能的恢复是具有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