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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硕律师丨集体土地征收被征收人知道这些就不

土地流转 2019-07-14 21:5615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被征收人享有哪些权利,在土地被征收后不可以做什么?通过了解这些问题,被征收人可以判断自己的权力是否得到保护?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享有如下的合法权利:(1)知情权,包括知晓被征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归属的调查结果,知晓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决定,了解安置方案和修改意见;(2)参与权,包括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3)申诉权,对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决定,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监督权,依法监督征地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

  当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被征收人的一些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也就是被征收人不能去做的,比如:(1)不能拒绝交出土地。土地征收具有国家强制性,不能拒绝执行。土地被征收人如果对有关征收行为存在异议,可以提出协调或者申请裁决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可以采用各种方式阻挠征地的进行,更不可以使用暴力及其他违法手段;(2)不能突击搭建地上附着物和种植青苗。这种做法是得不偿失的,它不仅不能获得补偿。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在一定条件下甚至会构成诈骗罪。

  村民老张家的房屋和农田最近被纳入当地水利设施建设规划中,并在近日开始进行搬迁。由于儿子在成立工作,一直希望老人能够进城生活以方便照顾,终于劝说父亲同意搬家。老张想来想去决定把老家房子卖给同村的邻居老王,这种买买搬迁中的房屋行为,法律上允许吗?

  许多地方性法规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被拆迁人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比如苏州市2010年出台的《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就指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备案后,相关单位不得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同时,法律也规定此时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也不得租赁房屋,但是拆迁范围确定之前已经建立租赁关系的除外。

  我国先行拆迁行政法规并未禁止买买搬迁范围内的房屋,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因此,房屋一旦被列入搬迁范围,拆迁开始后,被搬迁人虽然不能新建租赁关系把房屋出租出去,但是仍然可以将被搬迁房屋出售给其他人,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有些人不明白搬迁开始后,为什么不可以再出租搬迁范围内的房屋。小编认为有以下两个原因:(1)为了避免因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导致征收搬迁和补偿问题的复杂化;(2)原有的租赁关系也面临着因搬迁而解除的情形,再新建租赁关系对被搬迁人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北京浩硕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制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涵盖民商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征地拆迁纠纷、民事执行案件、抗诉案件、互联网诉讼等多个领域。本所合伙人在相关领域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同时在多年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我们始终秉承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对现有业务精益求精的同时,也顺应市场变化,吸纳更多人才,在新兴领域不断开拓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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