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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林地林木流转实施方案

土地流转 2019-08-17 23:5215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X XX 县林地林木流转 实 施 方 案 为做好《XX 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2018 年 1 月 10 日XX 省人民政府令第 251 号)的贯彻实施,结合我市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不得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 二、流转要求 (一)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林木流转 1.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林木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集体林地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者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规划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流转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应当通过相关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应...

  X XX 县林地林木流转 实 施 方 案 为做好《XX 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2018 年 1 月 10 日XX 省人民政府令第 251 号)的贯彻实施,结合我市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不得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 二、流转要求 (一)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林木流转 1.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林木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集体林地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者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规划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流转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应当通过相关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应向产权交易平台提交下列材料: (1)委托产权交易平台流转的书面文本。 (2)合法的权属证明。 (3)流转方案。 2.流转方案:在村公开栏公告不得少于 7 个工作日。 3.村民决议,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同意人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 2/3。 4.需要资产评估的,依照《XX 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执行。 5.流转给外单位或个人的,需经镇(街)批准。 6.签订规范的林地林木流转合同,合同格式文本以省林业和工商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为准。 7.报镇(街)有关部门备案,由镇(街)出具流转合同备案证明。 (二)通过家庭承包取得林地经营权的流转 1.流转方式:转让、出租、转包、互换、入股、出资、合作条件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但自留山的流转不得采取转让方式。 2.以转让方式进行流转的,要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并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达成的流转协议。 (2)流入方具有林业经营能力情况资料。 (3)流入方身份证明。 3.除转让方式外,采用其它方式进行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三)经济组织外的个人(公司)取得林地经营权的再 流转 流转方式:转让、出租、转包、互换、入股、出资、合作条件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再次流转时,应当向原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小组书面备案。 (四)生态公益林的林地林木流转 1.流转方式:出租、转包、入股等。 2.生态公益林的林地林木流转,不得擅自改变生态公益林性质,不得破坏其生态功能。 3.要明确流转后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对象。 (五)特殊情况的流转 1.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者共同共有的集体林地林木流转,应当征得合资方、合作方或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2.由国有单位或镇(街)的林场经营的集体林地林木流转,应当到相关产权交易平台进行。 3.由国有单位或镇(街)的林场经营的集体林地林木,双方在原协议中没有约定可以流转的,不得再流转。 三、流转期限 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70 年。承包林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备案制度 (一)各镇(街)应当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合同。林地林木流转合同订立后 30 日内,流入方应当报镇(街)有关部门备案。 (二)备案需提交的材料:林地流转合同、流转当事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林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各镇(街)管理机构向流入方出具书面林地流转合同备案证明。 (四)各镇(街)做好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工作、建立林地流转情况登记册,记载合同备案登记册,及时统计流转情况,每半年将统计填报的全省林地流转情况统计表定期报送市林业局进行汇总。 五、权属登记申请 (一)申请人到辖区镇(街)的林业站提出申请,提交林地流转合同、交易平台公告书、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管理单位意见书、流转当事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林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等相关资料,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格。 (二)林业站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提交镇(街)审核同意后,报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出证。 六、职责分工 (一)市林业局工作职责 1. 依法对林地林木流转实施监督管理。市林业局成立林地林木流转管理监督工作组,通过组织检查、现场监督等方式加强日常管理,指导和规范流转方式,监督检查流入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情况;发现破坏林地、毁坏林木、不按照规定造林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2. 市林业局将各镇(街)上报的全省林地流转情况统计表进行汇总,每半年分别于 6 月 15 日、12 月 15 日前上报到 XX 市林业局。 (二)各镇(街)工作职责 1.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的管理,指导好集体林地林木流转顺利在交易平台支运行,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2.加强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合同,指定某一部门做好林地林木流转备案登记工作。如发现流转双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同时,要建立健全林地流转情况统计制度,认真统计填报全省林地流转情况统计表,每半年分别于 6 月10 日、12 月 10 日前上报市林业局。 (三)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职责 做好林地林木流转登记发证工作,受理审批林地林木流转后的权属登记申请及发证。如集体已办理四权证且需要申 请权属变更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应直接受理,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同时,要定期对流转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信息抄告市林业局。 (四) XXX XX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X XX 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工作职责 要认真核对涉及 XX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或 XX 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流转申请,并出具意见,向流转双方发出告知书。同时要加强法律宣讲,向当事人宣讲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林木管理的法律法规,使之了解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七、本实施方案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23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1.林地流转合同备案证明 2.林地流转合同备案登记册 3.全省林地流转情况统计表 - 7 - 附件 1 林地流转合同备案证明 林地流转备案〔20 〕第 号 (流入方)与 (流出方)签订了林地流转合同,通过 方式流转林地面积共 亩。按照《XX 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第 18 条规定,现流入方将双方所签订的林地流转合同及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特此证明。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盖章) 20 年 月 日 - 8 - 附件 2 林地流转合同备案登记册 县(市、区) 乡镇(街道) 序 号 流 入 方 流 出 方 流转 林地 总面 积 按林地属性 按林种类型 发生 流转 时间 (年、月) 地点 小地名 主要 树种 流转 方式 流转 期限 (年) 流转 合同 备案 证明 号码 办理 备案 经办 人及 日期 备 注 集体统一经营管理 家庭承包责任山 其 他 商品 林面 积 生态 公益 林面 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备注:1.流入方是指接受林地林木流转的单位或者个人;流出方是指转移林地林木的单位(村组)或者个人。 2.流转方式包括出租、转让、转包、互换、入股、抵押、合作出资等。 3.本台帐一式两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上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一份。 9 附件 3 全省林地流转情况统计表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单位:宗、万亩 填表人: 统计时间:20 年 月 日 备注:1.县(市、区)统计至乡镇(街道),市统计至县(市、区)。 2.统计逻辑关系:1=5+7+9=11+13=15+17+19;2=6+8+10=12+14=16+18+20。面积万亩的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数。 单位名称 林地流转 其中已办 合同备案 其中按林地属性分 其中按林种类型分 1、出租方式 2、转让方式 3、其他方式 备注 集体统一经营管理 家庭承包责任山 其他 商品林 生态公益林 宗数 面积 宗数 面积 宗数 面积 宗数 面积 宗数 面积 宗数 面积 宗数 面积 宗数 面积 宗数 面积 宗数 面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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