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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创新林业发展体系

土地流转 2019-11-29 21:388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17个县级林权流转服务中心、109个乡(镇)级和262个村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窗口完成建设;累计林权抵押贷款面积达466.3万亩,贷款金额61.94亿元;全市共发放林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400余本,发证面积5万余亩,信丰颁发了全省首例林地经营权抵押登记证明和全市首例林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寻乌采取赎买的方式有偿征收县城周边及饮用水源地的低质低效林地14744.2亩,打造提升为集生态复绿与休闲康养于一体的生态公园……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了“明晰、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激发了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1438个,加入农户40708户。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我市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完善的集体林产权制度为基础,围绕森林质量提升、服务体系整合、分散资源收储等难点突破,整体推进了林业发展治理体系的创新。通过整合流转、评估、担保、收储、贷款等服务职能,搭建了集森林资源管理、开发、运营于一体的流转服务平台,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创新林业经营办法以及引入市场化资金和专业运营商等做法,积极为林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寻找青山变金山的实现路径、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探索有益实践。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规模化、集约化的森林资源经营模式应运而生,其核心则是要保证林业生产要素的统一集中。“赣南森林资源虽极为丰富,但却高度分散,林农对自有林地的处置方式也向多元化发展,以往的林业基层服务机构已难以满足林业经营者对‘活用’森林资源的需求,这就迫切要求林业部门转变管理方式,创新服务方法,为广大林农搭建‘接地气’的综合服务平台,为林业资源资本化、规模化提供便利条件。”近日,聊起全市林业改革,市林业局局长薛有长介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建立林权流转平台,农民可依法将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买卖、变现。

  林改后,我市林地和林木的流转交易日趋活跃,但是林权流转涉及法律、经济等各方面,程序又极为烦琐,这对于常年身处山区的林业经营者来说,是十分困难的。为此,我市探索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体系,将辖区范围内的商品林流转全部纳入林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承担合同指导、鉴证及备案、流转合同纠纷调解等业务受理、原件核查和信息上传等职能。通过信息发布、交易和林权变更,实现流转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林农在取得林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为促进林业规模经营打下良好的基础。

  “指导调度以会昌、崇义、全南、信丰、于都为重点的各县(市、区),大力推进全省林权流转管理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市林业局副局长肖厚华说。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7个县级林权流转服务中心、109个乡(镇)级和262个村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窗口建设;实现了市、县二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全覆盖,各县(市、区)至少完成1个示范乡和1个示范村建设;其中全南县已实现了所有林区乡、村林权流转管理服务窗口全覆盖,信丰、大余、崇义、于都、会昌等5县实现了所有林区乡服务窗口全覆盖。

  随着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林业经营者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加大,林权抵押便成了将资源变“资金”的最佳渠道。然而,由于林权资产存在评估难、监管难、风险处置难等问题,在缺乏有效担保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不愿对林业经营者发放贷款。加上金融机构本身不具备林地林木经营管理的经验,遇到林权抵押贷款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时,对抵押物(森林资源资产)的管理有难度,导致林权抵押贷款工作难以推进、推广。经过周密的调研策划,我市出台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市、区)依托国有林业经营实体,组建国有性质的林业收储中心,在林农、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林业龙头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搭建投融资担保服务平台,作为第三方为林权抵押贷款人提供贷款担保,消除业金融机构放贷风险,对林权抵押贷款中逾期后为清偿债务的抵押物依法予以收储。

  自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以来,广大务林人极大增强了发展积极性,为赣州林业发展注入了强心剂。截至目前,累计林权抵押贷款面积达466.3万亩,贷款金额61.94亿元。为改善林业融资环境,破解融资难的僵局,结合省银保监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林权抵押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以石城县为试点,我市鼓励引导各县(市、区)创新林权抵押(质押)贷款协调机制,探索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选择引导有经营能力和质押贷款意向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开展先行先试,解决林权抵押(质押)中的要害节点,探索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路径,唤醒沉睡绿色资源。

  在实践中,我市逐步构建了评估、担保、收储、流转、贷款“五位一体”的林业服务体系,部分县(市)进一步整合林木资源收储、流转交易、资产评估、抵押担保、信息沟通交流等服务职能,为林业经营者提供林权评估收储、抵押贷款、林权转让变更等手续的“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有效解决林木资源评估难、收储难、管护难、贷款难、处置难、经营难等问题。

  赣州市现有的生态布局是2001年根据当时社会经济、交通状况、生态需求来区划界定的。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经济飞速发展,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网线相继建成,一大批山林被列入城镇周边一重山、重点水土流失区、主要交通干线一重山等重点生态区位,其中多数商品林由林农个人投资造林,无法享受生态补偿,同时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强制性保护,也无法充分进行开发利用。这意味着林农前期投入的成本无法按时收回,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产生了矛盾。

  当林农为保护生态导致利益损失时,政府应当有所作为,或直接进行补偿,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态补偿。坚持以“生态得保护,林农利益得维护”为目标,以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和生态优先为原则,我市以寻乌县为重点的各县(市、区)积极探索林地赎买机制,实现了政府赎买林地的新突破。

  寻乌县在不改变林地用途、补偿费不低于当地林地征占用补偿标准、妥善安置被赎买林地的农民的基础上以赎买方式,一次性补偿后将重点区位的废弃果园、低质低效林地转为生态公益林。同时,争取上级非国有商品林赎买试点补助资金400万元,寻乌县在重要生态区位实施政府赎买林地14744.2亩,其中2016年赎买面积4367.8亩(含112亩租赁面积),2017年赎买面积4437.4亩,2018年赎买面积5939亩。

  在新一轮山体复绿工程中,赎买改革为重点生态区位林地林木制度改革探索了经验。肖厚华表示,赎买改革将按照市场化方式推进,并对赎买后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制定后续管护机制,将杉木纯林逐步改培成针阔混交林或以阔叶树为优势树种的林分,或是列入生态林储备库,适时调整为生态林,提升其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

  在林改均山到户的背景下,单家独户经营成本高、收益低、见效慢,许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更愿意外出务工,又导致从事林业生产的劳动力越发不足,林农手中的森林资源更加难以有效利用。那么应当如何在保障林农利益的前提下,更好地将分散的森林资源进行整合?如何更好地实现资源变资产变资本?2017年至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三年提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受此启发,我市提出了探索建设“生态银行”的构想,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而是借鉴商业银行分散化输入和集中式输出的模式,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开发、运营平台,对碎片化的生态资源进行集中收储和规模化的整合优化,转换成连片优质高效的资源包,并委托运营商进行经营,实现生态保护前提下的资源、资产、资本三级转换,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为贯彻落实全省林地经营权登记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市林业局对过渡期赣州市开展林地经营权登记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以2018年申请了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的瑞金、寻乌、赣县、信丰、安远、定南、全南7个县(市、区)为试点,指导各县(市、区)启动林地经营权登记办理工作,对各地办理经营权登记备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方案,并加强与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和市自然资源局的沟通,形成了上下联动、互帮互助的探索机制。全市共发放林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400余本,发证面积5万余亩,其中信丰县颁发了全省首例林地经营权抵押登记证明和全市首例林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与此同时,我市鼓励和引导采取租赁、承租倒包、林地托管、林地股份合作、“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家庭林场)+基地”等多种形式推进林地流转。抓好林地适度规模经营财政奖补,对符合《江西省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办法》的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专业大户)实行按上年净增的流转面积50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林业合作社每个最高奖补5万元,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每个最高奖补3万元。我市信丰、大余、寻乌、赣县、瑞金5个县(市、区)获2017年度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面积2.826万亩,占全省奖补面积的85%,涉及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33家。2018年,我市瑞金、寻乌、赣县、信丰、安远、定南、全南7个县(市、区)获2018年度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面积2.305万亩,涉及经营主体32家,奖补资金92.871万元,奖补面积占全省30.65%,位居全省前列。

  本轮改革中,全市共核定拨款事业编818名,其中已核定批复全额拨款事业编777名、差额拨款事业编41名(含峰山林场31名);核定合同制聘任人员133名。本次改革前已置换职工身份10967人,纳入本次改革范围职工人数14667人(其中在职职工3851人,退休职工10816人)。改革后,继续保留在岗职工2470人,其中公益型林场1331人,商品型林场1139人;分流安置职工4905人(其中置换身份4219人,提前退休436人,内部退养119人,待岗或自主择业46人,其他安置85人),向社会招聘从业人员1013人。

  大余整合4个国有林场组建林盛公司,用股权置换职工身份,政府持股31%、林场职工持股28.1%,其他社会自然人持股40.9%。公司成立以来,年林木采伐量虽由4万立方米减至2万立方米,但效益不减反增,资产增值一倍多,每年股份分红均在15%左右,资产总额从注册时的3403万元增至1.16亿元,增长240%,实现销售收入2.25亿元,利润1.01亿元。

  全南县整合8个国有林场资产,引进江苏阳光集团组建江西高峰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形成了科研开发、苗木培育、木材加工等较完善的产业体系,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大幅增值,国有资产由公司成立时的0.42亿元增加到1.44亿元,翻了3倍多。

  自2011年启动国有林场改革以来,我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全市职工身份置换、国有林场整合重组、林场性质界定等主体改革已全面完成。改革前,全市共有国有林场116个,林地经营总面积698.62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357.14亩,全市国有林场林木蓄积量3147.88万立方米;事业性质林场41个,林地经营总面积210.72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130.41亩,林木蓄积量1217.76万立方米;企业性质林场75个,林地经营总面积487.90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26.73亩,林木蓄积量1930.12万立方米。改革后,全市共保留林场51个,其中公益型林场34个,占林场总数的67%,经营总面积505.85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318.93万亩;林木蓄积量1968.32万立方米。商品型林场17个,占林场总数的33%,经营总面积192.21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36.77万亩;林木蓄积量917.05万立方米。

  “围绕‘一个导向,守住两条底线,建立三大机制’将国有林场改革不断引向深入,促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薛有长表示。下一步,把国有林场建设成为生态建设的引领者,大力发展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森林旅游产业。同时,把国有林场建设成为林业科技推广的主要承担者,促进林业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加强对速生丰产用材林树种、名特优新经济林品种、珍贵乡土树种、抗逆性强的防护林树种的技术攻关,以及对木材林产品深度加工、综合利用和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的林业科技研发。加强对林场技术人才的培养教育和引进,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培训和充实林业技术人员,以保证建设项目有人干、能干好、出成果,增强项目建设的科技水平,加快林业科技成果推广步伐,真正实现科技对国有林场经济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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