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
招商引资 2019-09-16 08:0012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广东省口岸经济发展总公司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9日作出(2019)粤01执异56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变更广州万迈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1997)穗中法经执字第163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执异560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