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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农地抵押贷款的模式(上)

土地流转 2019-07-30 18:27103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农地抵押贷款工作是国家为解决农村借贷难、融资贵所采取的尝试性举措。国家仅在部分区域试点农地抵押贷款的可操作性,目前农地抵押推行了两种常见的贷款模式,在本文,汇商所小编会对农地抵押贷款的两种模式优劣点进行分析。

  A、简单说,就是借贷者直接将农地经营权抵押给金融机构的方式。当下,接受抵押的金融机构主要以信用社为主体,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等参与。

  B、直接抵押贷款模式又进一步分为:个人直接抵押模式、合作社直接抵押模式、企业直接抵押模式3类。个人直接抵押模式一般是以家庭成员共有土地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由于个人的土地和家庭成员的土地通常合并登记,共用一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相比于个人直接贷款模式,由数十个村民通过土地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抗风险能力更强,合作社直接抵押模式更受到金融机构的欢迎,不过,土地抵押合同的签订需要金融机构和合作社社员逐一签订,并需要经社员同意签字。

  企业直接贷款模式是农业企业以合法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企业的经营和财产较合作社稳定,通常申批贷款的额度会比较高,因而,企业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是三种模式中金融机构更愿意接受的。

  C、直接抵押贷款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充分体现了农地的财产功能,让农地经营权获得了与城市土地使用权同样的融资地位。同时,直接抵押模式是借贷人和金融机构直接交易,降低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促进了土地的规模经营,大规模面积的土地更方便金融机构接收。

  D、不过,目前,受到社会经济条件的约束,直接抵押贷款模式出现了3大弊端。

  一是对农地流转市场提出较高的要求,农地经营权直接抵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需要考虑抵押品的处置问题,在农流转市场还很薄弱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对农地经营权抵押品心存顾虑;

  二是对地方政策存在较严重的依赖。当前的农地流转市场还处于培育和发育阶段,为激励金融机构开展农地抵押贷款业务,不少地方搭建了农地流转平台,并且在抵押品的处置环节承担相应的职责,若是抵押品处理不当,那政府相关部门还需要肩负抵押品处置的最终责任;

  三是财政资金的多环节介入降低了模式的可持续性。 地方财政对信贷风险和抵押品处置风险的大力承担,在培育农地流转市场的同时,也可能降低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筛选机制,产生对财政资金的过分依赖,长期运作必然会影响该模式运行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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