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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公布错过可会吃大亏!

土地流转 2019-11-24 22:18191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在以前宅基地作为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种,它的使用范围是受到了严格限制的,在宅基地上进行加工厂的建设就属于违法事件,但今年新的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修订导致集体土地也可以进行入市,只要取得了相关的证件也是可以进行加工厂的建设的。

  在农村宅基地上建加工厂是否违法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最主要占用的宅基地是否取得了相关的省批手续,只要是未经审批通过的在法律上来讲就属于违法行为。其次占用宅基地以后还要对相关的人员进行补偿和对地块进行统一规划使用,具体的细则还要符合当地的宅基地转化为商业用地的规定,否则就是造成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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