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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镇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换届选举 2019-10-26 22:47112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做好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之后,选出新的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的重要保证。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现就做好镇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各次全会精神,遵循《党章》和《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切实做好镇领导班子选举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一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拼搏,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射洪加快建设成渝主轴工业强县主力军、乡村振兴先行区、生态文明模范地、新型城镇化示范县,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镇党代会代表名额一般为150人。各支部要按照党代会代表选举的要求和程序规定,认真做好代表推选工作。党代会代表应当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熟悉农村基层情况、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优化代表结构比例,基层一线%;妇女代表应占有相应的比例;注意推荐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人选,注意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注重扩大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农村致富能手、农民专合组织、非公企业组织等党员比例。

  1.选举单位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不低于3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报镇党委。选举单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支委会),根据镇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名额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选举单位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3.选举单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支委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镇党委审查;审查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党代表选举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要严格坚持条件,认真履行程序,严把代表素质关。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镇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如期完成代表选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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