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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洪市2018年闲

土地流转 2019-07-21 14:3612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洪市2018年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景洪市人民政府浏览 :发布时间 :2018-07-20【字体:】

  《景洪市2018年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省、州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州国土资源局关于认真落实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整改要求,景洪市全面梳理了全市范围内的闲置土地,并逐地块进行了认真分析。为针对具体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全市土地批后监管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的领导,扎实推进工作,及时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快闲置土地的消化利用,积极推进供而未用土地的清理处置,有效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成立全市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通过清理核查景洪市共有闲置土地59宗,面积2375.49亩,涉及14个项目。主要分布在景洪市区、嘎洒镇、勐罕镇,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河项目(西双版纳雅居乐旅游置业有限公司)3宗,面积161.12亩。出让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分别为2014年11月18日和2016年11月18日。土地上有两户违法建筑正在走强制拆除程序。闲置原因认定为政府原因。

  (二)平安项目区(云南景和置业有限公司)16宗,面积527.55亩。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其中10宗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分别为2014年11月10日和2016年11月10日;6宗约定开竣工时间分别为2016年2月6日和2018年2月6日。村民约80亩预留产业用地问题及永续补偿后续资金不到位,村民不交付土地,短期内无法开工。闲置原因认定为政府原因。

  (三)景洪市傣温泉项目(西双版纳云投建设泛亚置业有限公司)5宗,面积238.14亩。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分别为2014年10月24日和2016年10月24日。企业调整城市规划,以及村民预留产业未落实,另外有少部分地上附着物未清理完全,导致企业用地闲置。闲置主要原因认定为企业自身原因及政府原因。

  (四)楠景项目区(盛璟新城投资开发公司)14宗,面积574.85亩。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分别为2015年2月13日和2017年2月13日。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公司重组,目前正在进行股权交割。另外,土地征收遗留问题未解决。闲置原因认定企业自身原因兼有政府原因。

  (五)东盟国际项目区(西双版纳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宗,面积114.17亩。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分别为2012年8月4日、2012年12月31日、2014年6月7日、2016年2月6日。竣工时间分别为2014年8月4日、2014年12月31日、2016年6月7日、2018年2月6日。地上附着物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项目暂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闲置原因初步认定为政府原因。

  (六)凤凰谷项目区(西双版纳中恒泰投资有限公司)4宗,面积217.48亩。4宗土地于2014 年2月22日出让,出让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和商品住宅,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分别为2015年3月9日和2017年3月9日。因企业资金链问题导致企业重组,正在进行股权交割。另外少部分地上附着物未清理完成。认定为企业主要原因兼有部分政府原因。

  (七)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西双版纳昆润高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宗,面积192.36亩。4宗土地于2014 年3 月12 日出让,出让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和商品住宅,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分别为2015年3月12日和2017年3月12日,该项目位于西双版纳州旅游度假区内,建议将该项目移交西双版纳州旅游度假区处置。闲置原因认定为政府原因。

  (八)农垦医院用地盘活(西双版纳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宗,面积15.09亩。于2012年12月10日出让,出让土地用途为商品住宅,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和2014年12月10日。目前地上附着物已清理到位,企业正在组织开工,闲置原因认定为企业原因。

  (九)景洪农场用地盘活(西双版纳家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宗,面积81亩。2宗土地于2011年8月22日出让,出让土地用途为商品住宅,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分别为2012年8月22日和2014年8月22日。目前该地块中景洪农场管委会办公楼及住宅区未完成征地拆迁工作。闲置原因认定为政府原因。

  (十)华侨城项目(西双版纳华侨城开发有限公司)1宗,面积51.13亩。于2012年9月5日出让,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为2013年10月5日和2016年10月5日。企业已对部分土地组织开工,未开工部分是村民不移交土地,征地遗留问题未解决。闲置原因认定为政府原因。

  (十一)景洪农场用地盘活(勐腊利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宗,面积10.17亩。于2015年1月20 日出让,出让土地用途为商品住宅,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和2017年1月20日。目前该宗地内还有3户居民尚未拆迁,其余已具备开工条件。闲置原因认定为政府原因。

  (十二)云丰木业(西双版纳云丰木业有限公司)1宗,面积121.32亩。于2011年7月8日出让,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为2012年7月8日和2013年7月8日。该地块为法院拍卖土地,地上附着物执行不到位。闲置原因认定为政府原因。

  (十三)水上支队营房建设项目(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水上支队)1宗,面积4.85亩。2015年12月18日供应,约定开竣工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和2018年12月18日,该项目为军事用地,目前正处于施工图审查阶段,年底前可全面动工。闲置原因认定为政府原因。

  (十四)(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园前景区改造)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有限公司用地2宗,面积65.15亩。出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分别为2017年4月25日、2017年10月27日,竣工时间分别为2019年4月25日、2019年10月27日。企业因自身发展需要调规划,导致无法正常开工。闲置原因认定为企业原因。

  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为全面落实闲置土地清理责任,对照西双版纳州全域督察整改方案,按照“一地一策”的方式逐宗清理。

  (一)天河项目(西双版纳雅居乐旅游置业有限公司)3宗,面积161.12亩。目前已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主要问题为宗地内有景洪农场职工住房、坟地未迁。农垦电力公司电网改迁尚未谈妥。

  处置措施:由嘎洒管委会牵头,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嘎洒镇政府配合尽快拆除违法建筑,确保项目年内动工建设。

  工作目标:由嘎洒管委会牵头、景洪农场管委会、农垦电力配合,雅居乐公司2018年10月底全面开工建设。

  (二)平安项目区(云南景和置业有限公司)16宗,面积527.55亩。目前项目1期范围内已基本动工,面积约300亩;坝区曼校村小组约246亩土地因预留产业用地问题未解决及已挂牌土地被村民长期出租问题,村民不交付土地,短期内无法开工。

  处置措施:(1)政府尽快安排资金兑现永续补偿款;(2)由嘎洒管委会牵头,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嘎洒镇政府配合尽快办理开工前期手续;(3)由嘎洒管委会安排工作组与曼校村民小组沟通,尽快确定预留产业用地,确保项目年内动工建设。

  工作目标:由嘎洒管委会牵头,解决曼校村预留产业用地问题;市农业局、嘎洒镇政府配合嘎洒管委会解决出租土地处置问题,市住建局完成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景洪农场配合市林业局完成林木砍伐。景和置业公司于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开工。

  (三)景洪市傣温泉项目(西双版纳云投建设泛亚置业有限公司)5宗,面积238.14亩。曼别村预留用地问题已基本解决,建设规划调整方案调整已通过,基本具备动工条件。

  处置措施:(1)市住建局配合尽快完成城市规划调整,企业在城市规划调整期间同步开展其他前期工作。(2)由嘎洒管委会牵头,市住建局、嘎洒政府配合尽快落实产业用地,并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确保项目年内动工建设。

  工作目标:由嘎洒管委会牵头,解决预留产业用地问题;市住建局完成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云投公司于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开工。

  (四)楠景项目区(盛璟新城投资开发公司)14宗,面积574.85亩。目前项目正在与云南省城投等意向合作企业谈判。因后期规划、业态暂不明朗。暂不具备开工条件。

  处置措施:(1)市招商局敦促企业尽快完成股权交割;(2)橄榄坝旅游度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勐罕镇政府、市国土局配合完成征地遗留问题,并尽快确定项目开发主体,加快前期工作,力争201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工作目标:橄榄坝旅游度假区牵头,完善征地;市住建局积极指导完成项目区规划等审批工作。市招商局积极推进项目合作谈判。待项目合作基本成熟后,再次启动处置方案。

  (五)东盟国际项目区(西双版纳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宗,面积114.17亩。目前奥力饮料厂及项目区拆迁尚未完成,项目与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基本达成合作意向。

  处置措施:嘎洒管委会加大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的处置力度,尽快将奥力饮料厂的搬迁安置遗留问题解决,力争企业年底全面动工开发。

  工作目标:嘎洒管委会牵头,嘎洒镇政府配合完成地面附着物清理;市住建局完成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云江公司于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开工。

  (六)凤凰谷项目区(西双版纳中恒泰投资有限公司)4宗,面积217.48亩。中宏集团2016年收购了凤凰谷项目,目前该项目片区规划编制初稿已完成,地面附着物尚未清理完成。

  处置措施:(1)由市招商局敦促企业尽快完成股权交割;(2)嘎洒管委会牵头,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嘎洒镇政府配合企业完成地上附着物拆除工作,力争年底全面动工开发。

  工作目标:嘎洒管委会牵头,市住建局配合完成地上附着物清理,收回原摆场用地。市国土局完成赶摆场土地供应,市市住建局完成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项目公司于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七)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西双版纳昆润高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宗,面积192.36亩。该宗地原景洪市组织出让,现由于原增减挂钩方案拆旧区无法实施,且目前该项目已纳入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傣王宫恢复重建项目中。

  工作目标:市人民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国投公司配合,将该项目移交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处置。

  (八)农垦医院用地盘活(西双版纳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宗,面积15.09亩。目前中元地产与云南宇信房地产公司基本达成协议,整体开发。但由于全域督察整改要求,目前周边热作所土地供应暂不能进行。需对热作所土地来源及用地性质重新确认后方可供应。

  处置措施:由沧江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国土局、市住建局配合力争8月底开工建设。

  工作目标:沧江新区管委会牵头,完成热作所地面附作物的补偿、清理;市国土局争取州国土局支持,明确地块性质,市土地储备中心配合完成土地收储、供应工作。市住建局完成项目规划评审、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云南宇信房地产公司于2018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

  (九)景洪农场用地盘活(西双版纳家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宗,面积81亩。目前该地块除景洪农场管委会办公楼及住宅区未拆迁外,其余土地已平整,基本达到开工条件。

  整改措施:(1)由景洪农场管委会牵头,市国土局、市住建局配合清理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将土地交给企业;(2)由景洪农场管委会和市住建局对整块地做出规划,西双版纳家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规划分期进行开发建设。

  工作目标:景洪农场管委会积极督促企业开工,市住建局积极主动为项目办理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市国土局待项目实际性开工后,再组织供应剩余土地。

  (十)华侨城项目(西双版纳华侨城开发有限公司)1宗,面积51.13亩。该项目区由于原项目退出,曼达村委会征地情况复杂,且该地块四周不具备实施三通一平条件,暂时无法开工。

  处置措施:由嘎洒管委会牵头,嘎洒镇政府、市国土局配合尽快完成征地遗留问题,争取年内全面开工。

  工作目标:市招商局积极配合市政府谈判及招商引资,嘎洒管委会推进征地工作。市国土局根据招商及征地情况及时供应土地,形成连片开发条件。

  (十一)景洪农场用地盘活(勐腊利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宗,面积10.17亩。该项目目前有3户居民尚未拆迁,其余已具备开工条件。

  处置措施:由嘎洒管委会牵头,嘎洒镇政府、市国土局配合尽快完成征地遗留问题,争取年内全面开工。

  工作目标:景洪农场管委会牵头、市住建局、项目公司配合完成3户居民的安置工作。限期勐腊利瑞公司实质性动工。到期仍不开工,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

  (十二)云丰木业(西双版纳云丰木业有限公司)1宗,面积121.32亩。该宗地最初为法院拍卖土地,地上附着物执行不到位无法交地,2016年强制执行后地上附着物问题已解决,目前由于历史原因,现状土地性质不符,无法实施建设。

  处置措施:(1)由市人民法院牵头,市国土局、勐罕镇政府配合处置后将土地交付企业;(2)市住建局配合市国土局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工作目标:市国土局牵头与企业协商按原地价收回土地使用权,市发工局积极配合做好协商工作,并积极给予该企业相关工业政策支持。

  (十三)水上支队营房建设项目(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水上支队)用地1宗,面积4.85亩。该宗地为军事用地,正处于施工图审查阶段,年底前可全面动工。

  (十四)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园前景区改造)用地2宗,面积65.15亩。于2016年4月出让,出让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坐落于原始森林公园停车场旁。

  处置措施:(1)由市国土局督促企业10月份实质性开工;(2)到期仍不开工,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

  工作目标:市国土局积极督促企业开工,市住建局积极主动为项目办理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对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拓展景洪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要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乡镇、管委会、项目指挥部要从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工作要求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专人扎实推进清理工作,确保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根据全市闲置土地清理情况,分片区、按项目明确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责任追究,做到市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部门分项落实,充分调动全市上下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三)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在开展工作中,市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清理工作组切实把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取得实效。在处置过程中,如因某些单位或个人不配合、不支持此项工作,阻碍工作进度或造成恶劣后果的,将责成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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