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一张林权证为何11年办不了?

土地流转 2019-09-12 23:0987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十四督查组近日进驻云南后,针对群众反映的“昭通市镇雄县政府有关部门在长达11年时间里,对群众林权登记诉求百般推脱”问题进行督查暗访。督查组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背后是部门推诿扯皮。(9月4日,新华网)

  林权证是在某块林地在确权以后,有关部门针对服务对象申请,对该公民的主张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行政审批行为。

  一方面来说,公民申请有关部门给予颁发林权证件,是公民的权利主张,只要是有类似资质的、真实意愿的公民都可以申请颁证;另一方面,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为特定申请的公民颁发相关权属证明,是部门依法受理、依法决定是否颁证的行政行为,到底能不能颁证,要依照法律条款、依照相关事实,按程序进行审核、认定后给予办理或作出不办理的决定。

  按照办事时限的要求,有的申请事项特别复杂,需要一段时期,但有的申请事项并不复杂,依照法律规定即使包括到现场勘查、认定,也只需要几个工作日就能办妥。

  但是在云南云南镇雄县,群众王强(化名)就没有享受到“国民待遇”,他在2008年就自家“寒婆岭”林场权属问题,持镇雄县政府于1983年林业“三定”时期核发的山林所有权证等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林权证,有关部门以林地存在争议为由,历经11年也不给办理,此后,王强通过各种途径提出诉求,该部门虽然口头承认其合法权益,口头答应办理,却一直拖着不办,这让王强非常无奈第等待了11个年头。

  现有省市县部门的行政权力有十大类,分别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不少部门都拥有一种甚至10种行政权力,这种行政权力是公权力,部门就是用这些公权力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初衷。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镇雄县该主管部门既然弄清楚了当事人的林地权属,就应该依法行使行政裁决权,并行使行政审批类权力,给予申请人办理林权证,这是部门应有的作为,但是,一直顶住11年不予办理,显然是捏着公权力不作为的典型。

  有道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从法律角度来说,该部门是执法犯法的反面典型,从行政履职角度来说,该部门是不作为的典型;从放管服改革角度来说,该部门是不听招呼的典型,这样的反面典型应该给予正面教育,才能从严从快纠正错误并举一反三震慑其他部门类似错误。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第六轮国务院大督组到该县后,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是真实存在的,同时,督查组调查发现了该部门其他严重问题,“督查组还发现,镇雄县统计的18万公顷集体林地中,竟然还有33%未完成确权。”确权工作,本是几年前就该完成的,该县竟然到现在仍然还有三分之一的任务没有完成,令人咂舌。庚即,督查组作为典型案例查处,“督查组认为,这是一起地方政府未严格落实国家林权改革政策,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问题。”

  有道是:“山高皇帝远,饭吃了再洗脸”,戏说的是有些偏远地区干部心怀侥幸。进一步说,如果国务院督查组没有深入到镇雄县督查,说不定这位村民的林权证再过21年、31年也不一定办得下来;所幸的是,国务院督查组这次深入到了镇雄县,听到了真问题、深入实地核实了真问题,否则网友们还不知道该县该部门的工作节奏、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感竟然如此糟糕,比早前某地的龟速办事速度还要糟糕。

  “督查组向镇雄县政府反馈问题后,当地全盘接受,表示立即整改,切实解决问题,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督查组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扯出萝卜带出泥”,11年顶住不办证、拖着不办事的县级部门,明显是充斥着权力的傲慢、有权任性的部门,这样的权力傲慢不应该是个别干部才有的顽疾,相信,在该部门很多干部中,甚至在该县的很多干部中,都存在有权任性、无所作为的状态,办事群众的不满是有理由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于群众非常不满的情况应该亡羊补牢、及时跟进,切勿护犊护短而引发办事群众的不满。

  针对这种情形,应该在该县干部队伍中进行作风大整顿、法治大学习、初心大检视整风行动,让该部门班子成员、经办人员都去现身说法,说一说11年不办证、三分之一林地不确权的缘由,让更多的干部从中受到教育得到启迪,以进一步提升边远山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卓卓)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