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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招商项目签约事项的通知

招商引资 2019-06-27 01:50191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发布机构:黄山区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19-06-25 16:52:16 信息来源: 黄山区投资促进局 浏览次数:8

  为进一步规范招商项目签约程序,确保招商项目尽早履约。根据《黄山区招商引资程序导则》要求,招商项目在项目预审会通过后一周内,由招商责任乡镇与投资方起草项目合同报区投资促进局审核,在《项目预审会议纪要》签发后一周内组织签约活动。

  一、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招商责任乡镇组织签约仪式进行项目签约,签约文本在签约日一周内报区投资促进局备案;

  二、投资5000万元以上亿元以下的项目由招商责任乡镇组织签约仪式进行项目签约,区投资促进局派人员参加,签约文本报区投资促进局备案;

  三、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由区投资促进局会同责任乡镇组织签约仪式,邀请区相关领导参加签约活动;

  四、区直部门(招商小分队)招商引资项目由落地乡镇负责组织签约活动,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乡镇主要领导与投资方进行签约活动;

  五、工业类项目签约活动由太平经开区组织签约活动,区投资促进局派员参加,签约文本报区投资促进局备案;

  六、区级集中签约活动由区投资促进局报请区委政府领导同意,分类别推荐多个重大具有影响力的招商项目进行签约活动,由各责任乡镇、区直招商部门、太平经开区等配合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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