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专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制定《生态文明建设

政策法规 2019-04-30 15:0693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法制日报》记者从近日在南宁召开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生态法治论坛上获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环境部以及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就如何加快完善生态文明立法提出他们的主张,他们认为,我国到了该制定出台专门的生态文明综合法的时候了。有专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列入立法计划。

  在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指导、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主办、北京华盛坤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由天津大学、重庆大学以及西北政法大学作为指导单位的论坛上,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执行副会长李庆瑞、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孙佑海、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高级法官李明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辛世杰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厅长付朝阳等都发表了他们的看法。

  吕忠梅从环境法亟待转型升级、环境法的风险预防功能和中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等3方面,介绍了中国环境法的转型,即从后果控制到风险预防。

  李庆瑞建议,应借着生态文明入宪的大好时机,加快推进法律生态化。他接着介绍了,什么是法律生态化、为什么要推进法律生态化和怎样推进法律生态化。他认为法律生态化,是以生态文明为导向,以维护环境权益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原则,对国内整个法律体系进行改造和完善的趋势和过程。法律生态化有5个基本特征:法律生态化是一个过程、一种趋势;法律生态化体现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法律生态化应贯穿于法治的全过程,贯穿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法律生态化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法律生态化要求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法益。

  李庆瑞在介绍怎样推进法律生态化时,他再次建议对现行法律进行生态化改造和尽快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的李明义以自身审判实践出发,介绍了环境司法理念,他发言的题目是《以中国特色的环境司法理念指导审判实践》。他认为,中国特色的环境司法理念应包括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理念,服务国家污染防治战略的理念,准确把握发展与保护的理念,最严格执法的理念,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辛世杰作了题为《重庆构建协同共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 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法治屏障》的主旨发言,同与会代表交流重庆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路径、举措: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强力组织保障;二是严格环境行政执法,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度见成效出战果提供支撑;三是推进专门司法机构建设,为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供强大队伍支撑;四是建立健全系列机制,为构建协同共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夯实制度体制基础;五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工作合力。

  付朝阳认为,在国家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背景下,践行严密法治观,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具有重大意义。他介绍了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情况。近年来,福建省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制度完善,坚持法治建设,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传承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好传统好做法,将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着力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与时俱,进持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立体化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有力促进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三是在一系列法治建设探索和积累的基础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了具有统领性质的《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标志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最后,参会代表还对如何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和交流。习总书记曾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参会代表认为,严密法治观是习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秉持严密法治观,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多个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立体化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原所长王树义在总结论坛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列入立法计划。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