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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双拥工作初心 让法律拥军落地生根

政务公开 2019-07-15 22:3117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近年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双拥工作,连续八年在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的同时,大力加强涉军维权工作,我市两级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形成了“三进三抓”的特色模式,作为首创经验获得了省军区的高度表扬,被称为“商丘样本”。

  因拥军工作突出,我市两级法院获得诸多荣誉:201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河南省高院、山东省高院、原济南军区军事法院联合授予“法官送法进军营先进单位”。2016年,梁园区法院执结的驻商某部与史某某排除妨害执行案被评为全省涉军维权“十大典型案例”。201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倩被河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授予“全省爱国拥军模范”,并作为模范代表上台领奖;市中级人民法院、梁园区法院、睢阳区法院被授予“全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刘一宇、梁园区法院的黄清培被授予“全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董红军、许长峰,民权法院的赵昌见荣获“全省法院优秀复转军人”个人嘉奖。

  市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诉内维权、诉外服务”涉军维权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做好涉军维权工作,走出了一条军地融合发展、共建共赢的新路子。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涉军维权领导小组,涉及国防利益和军队建设的重大案件,院长亲自督办、亲自协调。健全军地沟通协调机制。同商丘军分区签订《军地共建合作协议》,同驻商部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法律咨询站,确定联络员,积极帮助解决涉法问题。创新开展“三进”活动。坚持维权教育与普法宣传进军营、进社区、进家庭,2015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开展“三进”活动170余次,服务军人军属12000余人次。扩大涉军维权服务对象。将现役军人的岳父母,兄弟姐妹,转业、复员、及军烈属,烈士后代全部纳入涉军维权服务范围。建立跟踪督办回访机制。建立涉军案件台账,逐案督办,专人负责。

  2017年6月1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庆祝建军九十周年系列涉军维权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大型涉军维权系列活动,集中审理执行一批涉军维权案件,集中回访一批涉军维权案件当事人,广泛开展司法拥军活动。同年,在庆祝建军九十周年系列涉军维权活动中,我市两级法院共开展“送法进军营”、慰问军人军属军烈属等涉军维权系列活动30余次,发布新闻稿件60余篇,排查梳理涉军案件51件,回访涉军案件当事人62人次。

  自要求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以来,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2017年4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商丘军分区政治部出台了《关于强化司法职能服务,为驻商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与军民融合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下发了《关于做好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审判流程职能分工的暂行规定》。成立停偿服务司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涉军停偿案件联络员,专门对接军队与群众,形成了特色拥军服务。全市法院牢固树立“涉军停偿案件无小事”的理念,加强审判管理,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涉军停偿案件,并尽量用调解方式化解涉军停偿争议。

  经过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我市如期完成了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并顺利通过省法院考核验收。

  我市两级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狠抓落实,坚持法律拥军,用法律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坚持优先化原则。坚持涉军维权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四优先”原则,开辟绿色通道,设立“涉军案件立案窗口”。2015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军案件312件,结案297件。坚持专业化审理。出台了《涉军维权案件审判流程暂行规定》,确保涉军案件审理专业化、规范化。坚持多元化调解。“用心”办好每一起涉军案件,将调解贯穿始终,2015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调撤案件219件,调撤率达74%。坚持便捷化救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军人军属正常行使诉讼权利,2015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为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缓、减、免诉讼费11万余元。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商丘军分区、驻商部队、市双拥办的支持下,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增强拥军工作,永做人民军队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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