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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违规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将受责任追究!

精准扶贫 2019-08-06 09:3872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财政部近日印发《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违规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应当受到责任追究的

  中央本级的财政扶贫资金,是指《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所界定的用于支持现行标准下脱贫攻坚目标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地方各级财政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中央资金范围,确定地方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的具体范围。

  《办法》指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办法》明确,对财政部门追责的形式包括: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扶贫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等。对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追责的形式包括:政务处分或行政处分;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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