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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桥区农林业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农业技术 2019-07-13 01:1569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粤府法函〔2017〕624号)和区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我局积极对行政执法依据及职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厘清职权事项,明晰执法权限,确保职权行使规范化、权力运行透明化、行政服务标准化,同时,不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全区农林系统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全体同志从思想认识到工作行为都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准绳,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立足职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责权,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

  根据我区工作实际,我局按照职能完善了《潮州市湘桥区农林业局规章制度汇编》,明确制订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信访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等,从制度建设方面保障我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改情况和我区工作实际,我局积极对行政执法依据及职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厘清职权事项,明晰执法权限,确保职权行使规范化、权力运行透明化、行政服务标准化。经梳理,截至2017年12月,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共53项,涉及农业、林业、渔业各线条。我局将面向公众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细化,明确办理条件、收费标准、审批时限、所需资料和审批程序等需告知事项,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制作“办事指南”宣传栏,做到政务公开、服务便民。与此同时,我局按要求公布局行政效能投诉方式和设立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为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我局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一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我局认真贯彻行政决策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了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规定了局内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机制、决策程序、决策档案等内容,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的方案草案应当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有效提高了我局行政决策的质量。二是积极提高行政决策执行能力。执行力是行政工作的生命,为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得到实施,我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化解执行分歧和阻力,有效提高了行政决策的实施成效,使行政决策方案得到有效贯彻,提高了我局行政决策的执行力。通过全体领导成员和其他决策主体的共同努力,我局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司法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变更的情形。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执法能力建设,按照高标准、高起点,内强管理,外树形象的工作原则,不断推进执法队伍走向规范化。我局根据职能制订了《潮州市湘桥区农林业局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和《潮州市湘桥区农林业局执法巡查(检查)工作制度》。在执法检查中,局领导经常亲自带队到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并按照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的要求,严格依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处理各类违法违规案件。二是注重执法程序合法性,切实维护执法对象合法权益。全部案件依法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件,耐心向执法对象说明处罚的依据和理由,保证了执法对象的知情权、申辩权、救济权,建立了完整的行政执法案卷,保证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形式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全部行政审批项目都能依法依程序进行,没有出现违规操作行为。三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和罚没依法处理制度。所有案件的罚没财产统一由指定银行收缴,杜绝一切执法经费及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挂钩、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费指标等现象。2017年,我局依法办理案件5宗。分别为:区动监所对市区9家宠物店开展监督检查,对无证从事诊疗活动的机构进行查处,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对部分诊疗器械和处分笺进行暂扣处理,勒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诊疗活动,共立案3宗,结案3宗;依法处罚了1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处罚1宗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2017年以来,我局驻潮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依法办事,严格审批,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实现了行政审批零投诉,以良好的工作质量和高效的办事效率,全年共接收群众关于农林业政策、许可事项办理等咨询9起,受理《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新旧版本替换115件,受理各类审批事项申请共12件,其中受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3件,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5件,渔业船舶过户登记3件,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审核1件。在12件审批事项申请中,9件申请事项完成办结,3件事项给予退回处理。

  一是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改情况和我局职能实际情况,对行政执法依据及职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理清职权事项,明晰执法权限,经梳理,我局行政许可53项,按要求制作了“湘桥区农林业局办事指南”,主动公开办理条件、收费标准、审批时限、所需资料和审批程序等需告知事项,做到政务公开、服务便民。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由人秘股负责实施,专门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规定了政务公开内容和程序,使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职责、流程更为明确。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和政府信息平台,及时对政策法规、行政执法项目和处罚标准等进行公开,并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网上办事和咨询。四是利用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单位机构职能、通知公告和政务动态,增强政府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推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2017年来,我局共公布信息42条,其中部门资讯24条,通知公告9条,部门文件2条,政策解读2条,机构职能1条,农技购置补贴4条。

  一是建立信访工作制度。为切实加强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我局依法建立了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处理程序和制度,使我局的信访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通过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保持了我局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2017年我局共收到信访件3宗,办结3宗,办结率100%。二是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我局按照市、区的文件要求,在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中,我局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相关工作。首先是认真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专项治理。我局积极牵头推进涉农矛盾的化解工作,主动履行主导责任,切实加强涉农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2017年来,据各带农街道、镇上报,我区尚未发现涉农领域存在不稳定因素,区农林业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检察院也报告尚未发现存在涉农不稳定因素。其次是重点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我区6个带农街道(镇)98个村中,85个村需开展确权工作,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约35861亩,“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纳入必须全面完成的潮州市“百团大战”计划中社会综合治理类项目。截至2017年底,全区已完成实测面积43790.95亩,占国土二调耕地面积122.11%,颁证24775本,占应颁证本数117.7%。

  为强化行政监督,我局张贴湘桥区农林业局行政投诉方式、设立工作人员去向牌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受理群众投诉。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审判监督和行政检察。2017年,我局接到会办件6件(人大1件,政协5件),分别是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区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和2017年市级政协提案《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打造美丽乡村的建议》、《建立长效机制,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为常态》《加快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关于加强我市经济发达乡镇绿化生态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枫江流域污染整治的建设》,我局认真履行好会办单位的职责,做好情况会汇报和会办回复工作。

  我局根据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制定了工作岗位与权责分工明细表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部门人员职责,做到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同时认真按照财政资金使管理规定,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执法财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依法行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确保职权行使规范化,我局重视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全局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制定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措施,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局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二是组织全局公务员开展“六五”普法学习并参加普法教育考试,完成每年干部网络学习任务,以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三是积极组织局有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市法制局举办的培训班,强化法制学习,申请领取省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今年共10人取得省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四是结合工作要求,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参加由上级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五是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广东省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方案》(粤机编发【2014】38号)文件精神,完成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2017年9月我局拟定《潮州市湘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由区编委呈报区政府审批通过,将由我局组织实施,组建湘桥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当前我局在依法行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我局承担的农林渔系统工作有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职能,依法行政任务繁重,行政执法力量薄弱。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业务繁杂,事多人少,工作人员用于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较少,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执法经费保障差,缺乏执法装备。我局目前没有行政执法经费,没有相应的办公、装配以及执法用车等,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是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普法和各类法制培训,努力提升全局依法行政素质。

  二是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根据我局农林渔执法职责,加大力度,开展农林渔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农林渔领域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劣农资产品等行为,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三是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有关的制度,加强规范和监督,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执法责权,不断提高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是需保障执法经费,提升装备水平。需有财政预算保障,保证局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有必要的抽样检测费、取证试验费、农业侵权损害评估费及办案差旅费、通讯费和津贴等经费。同时,应加大投入力度,给执法机构配齐执法车辆、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以提高快速行动能力、固定证据能力及办公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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