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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农企快看过来!减费用、促融资、引人才…

土地流转 2019-07-10 00:5014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原标题:农户农企快看过来!减费用、促融资、引人才…桐庐乡村振兴要放大招啦!

  近日,桐庐相继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政策和“落实优先方针、助力农企发展”十项举措,推动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赶快来了解一下这些重大利好吧~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扩大土地流转规模,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特制定如下重点任务与扶持政策——

  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2019年全面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加快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平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让农民吃上“放心丸”。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作,以国家级乡村振兴规划试点为契机,通过强化多规融合,用地空间腾挪和优化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开展整治工作。坚持规划、整治、招引同步,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的独特优势,助力打造美丽田园、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美丽经济。

  鼓励村集体、农民之家创业服务社在尊重农民意愿、有效转移就业基础上,整村整组连片流转和整理开发土地,结合特色产业规划,引进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或社会(工商)资本发展特色农业,实现专业化分工、组团式发展,打造农场形态、串珠成链、地域特色的沟域经济。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含农民之家创业服务社)统一把农户确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含农民之家创业服务社),开展自主经营、开发或招商的,县财政给予按耕地、林地当年流转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亩每年最高不超过200元、120元,连补二年。

  引导资本、人才下乡,合力营造创业氛围。加大招引力度,鼓励有乡土情怀、有经营理念、有专业优势的企业、资本、人才到农村投资创业,发展都市农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大创园、青创园、农创园等现代农业创业园区,在基础设施统一打造基础上,吸引大学生、农创客、返乡农民工等带项目入住,快速形成集聚优势和产业特色。通过村级集体统一流转土地并招引落地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对村级集体统一流转土地并招引落地的经营主体在县级补助政策标准基础上再提高5%。对村级集体统一流转土地并招引落地的大创、青创等农创园,给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70%补助,县乡两级按50%、20%分担,项目入驻按每个1-2万元补贴平台,入驻大学生项目可以享受从事现代农业人才补贴政策。在土地流转补贴基础上允许经营主体同时享受各级财政其它惠农政策。

  积极落实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国家级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县工作,积极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引导农民将承包地统一流转到村,以经营权作价折股后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股份公司或合作社)自营、外租或对外股份合作,收益按农户土地股份分配,实行“保底收益+二次分红”,鼓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丰富集体经营的实现形式。积极推广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的“土地银行”、季节托管等中介服务模式,借鉴银行运作方式,让农民手中的土地经营权通过“存贷”关系实现合理有偿的流转。对耕地规模200亩、林地规模300亩以上的土地股份组织试点,视规模、运营考核验收结果,给予10-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土地银行”、土地托管试点,视试点规模和运行绩效县财政每年分别给予10-20万元、3-5万元的运行补贴。

  除了土地流转政策,我县还发布“落实优先方针、助力农企发展”十项举措,大力营造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着力培育做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实体经济,以产业兴旺引领乡村振兴。

  1.保障用地。坚持“规划引领”和“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根据产业布局及项目准入情况,县级每年安排40亩用地,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三产”融合等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探索建立规范、高效、灵活供地方式,建立拟供地项目部门联席评审制度。坚持规划、整治、招引同步,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的独特优势。创新“四荒地”开发利用机制,鼓励利用集体留用地发展产业。

  2.便捷融资。发挥“三大基金”作用,建立农业龙头企业纾困帮扶基金,用于解决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大中型农业企业短期周转融资;坚持产业、公益“两手抓”,进一步优化美丽乡村发展基金及其子基金,支持农业农村建设;发挥农民合作基金在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和主体培育方面的作用。农商行、农发行、农行等涉农金融机构通过推动支农转贷试点以及生态贷、茶园贷、农合通贷等信贷产品创新,为农企提供便捷、优惠的融资服务。探索通过保险融资途径解决涉农贷款“担保难”、“抵押难”问题。

  3.凝聚人才。出台人才政策,重点加大对农村乡土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农业企业技术人才、农业产业领军人才、返乡下乡人才等各类人才的引育、技能、贡献等扶持奖励力度,让农业人才有获得感、荣誉感。加强人才培训,每年落实不少于300万元专项资金(含上级资金)用于职业农民、乡土人才培训。加强企业人才招引,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就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聘请(用)职业经理人、离退休专家学者,持续引进行业紧缺人才。加强人才服务,涉农部门要以“三服务”、“两抓两转”活动为契机,切实下沉服务,组织农技人才深入企业一线,主动把脉问诊,切实打通技术推广、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帮助农企解决实际困难。

  4.保障用电。对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其生产性用电按农用电价计收;将从事鲜活农产品储藏、加工的龙头企业用电纳入有序用电管理中优先保障范畴,确保企业在电力高峰期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减免费用。在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基础上,县内国道、省道收费站对本县县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的农产品物流配送、运输车辆不再收取通行费,并提供县城城区通行便利。切实落实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的税费免征、抵扣、减免优惠政策。

  6.杜绝摊派。严禁强制要求农业企业捐赠赞助、订购报刊杂志、强制占用企业财物等各种摊派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强制农业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如有以上情况,企业可以拒绝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7.鼓励创新。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纯设备投资50万元(含)或设备、土建总投资1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县级财政最高给予设备投资20%、土建投资10%(计算的土建投资额最高不得超过设备投资)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同时申请上级财政补助的,补助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40%。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要优先支持农业技术创新、新成果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

  8.保险稳农。进一步丰富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在国家、省市开放险种基础上,积极探索试点茶叶、水果等特色险种以及茶叶、山核桃等采摘作业的意外保险。对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产保险,给予保费的20%补贴。

  9.基金稳市。设立总额均为100万元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和市场调节基金,专项用于农业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市场大幅波动引发农产品“卖难”的政府性救助。

  10.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对农业企业的重视与关爱,根据农事节气和企业需求,双月一次召开“三农恳谈会”,开展评选奖励“三农领军人才”、建设“一站式”为农服务中心、开展“三下乡”服务等系列举措,为农业企业提供常态化、全方面优质服务,引导更多的部门和群众关注、重视、支持“三农”,让农业真正成为一个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一种体面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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