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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委几年换届

换届选举 2019-09-23 17:44198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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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一)党委会研究换届改选工作并作出决议,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

  1、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委(纪委)会,总结本届党委(纪委)工作,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拟定《换届改选日程安排》及《选举办法》。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上,传达党委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计划和要求;组织党员学习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力与义务等有关论述及《中国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使党员明确换届改选工作的目的意义,教育党员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积极参加选举工作;讨论《选举办法》;讨论、酝酿党委(纪委)预选候选人名单。

  5、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征求党员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意见,根据党员的意见修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6、印制选票(不得少于两套)。布置会场,准备投票箱,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召开党委会、总结党委(纪委)换届预选情况,审查确定党委(纪委)正式候选人名单;安排正式选举准备工作及选举时间;填写党委(纪委)候选人得票数局面报告,一并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转入正式选举。

  (五)新当选的党委(纪委)成员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党委(纪委)正副书记,研究委员分工。

  (六)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改选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换届改选概况、方法和步骤;党委(纪委)正、副书记及和会分工,每个人的得票数及推选书记、副书记的票数。

  《党章》第三十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中组部据此规定:乡镇党委执行五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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